减年
官制用语。宋朝磨勘制度的一项规定。凡官员磨勘转官,皆有规定年限,如须四考或五考,若获朝廷特恩,得以减少一定年数,发给公据以资证明,称减年。实任年数加减年达到规定磨勘年限,即可提前转官。
官制用语。宋朝磨勘制度的一项规定。凡官员磨勘转官,皆有规定年限,如须四考或五考,若获朝廷特恩,得以减少一定年数,发给公据以资证明,称减年。实任年数加减年达到规定磨勘年限,即可提前转官。
郡分职诸曹之一。汉代置,《五曹算经》说:“一为田曹,地利为先。”列田曹为五曹之首。刘向《洪范五行传》亦有“田曹共畜养”之说。在重农的汉代,此官的设置自然普遍,而《碑》、《传》不见记载,可能在东汉时代田
春秋晋国上、中、下三军将、佐的合称。《墨子·非攻中》: “昔者晋有六将军。”
官名。清朝前锋营之职官。额定八人,左、右翼各四人。由前锋内委补,佐前锋参领掌分辖营众。
官名。即刑部郎中,唐玄宗天宝十一载(752) 改,肃宗至德二载 (757)复名刑部郎中。
捐官之执照。清制,凡由捐纳而得官位者,由吏部发一执照,以为凭证。亦称“部照”。
官名。宋代诸州幕职有节度推官与观察推官,小州推官、判官不平置,有的以推官兼观察支使,主管本州司法事务。自辽金始,诸州不设推官。
官名。十六国前燕置。《魏书·阉官传》:“(仇款)仕慕容为乌丸护军, 长水校尉。”参见“护军”。
官名。管理佛教事务之僧官。金朝设于各州郡,掌领州郡之僧众,理决僧尼词讼。元朝设于县,为各县都纲司之长官,掌理僧尼词讼。武宗至大四年(1311)二月,仁宗登极,下令罢各级僧司衙门,废僧官,遂废。明洪武十
官署名。北齐始置,中央行政机构九寺之一,为管理宫廷车马、全国畜牧业的事务机构。政令仰承尚书省殿中尚书所辖驾部曹。设卿、少卿、丞各一员,辖骅骝,左、右龙,左、右牝,驼牛,司羊,乘黄,车府诸署,领司讼、典
军队的编制单位。军队分左右厢,原是左右翼的意思。自唐中叶以后,厢用作固定的军事编制单位,却仍然保持了左右翼的原意,如至德二年(公元757年)唐肃宗择善骑射者千人为殿前射生手,分左右厢,号称英武军。五代