冠武将军
官名。南朝梁置。武帝天监七年(508)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第十班,与折冲将军同班; 普通六年(525)改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十一班。陈沿置,拟七品,比秩六百石。
官名。南朝梁置。武帝天监七年(508)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第十班,与折冲将军同班; 普通六年(525)改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十一班。陈沿置,拟七品,比秩六百石。
官名。北周置。正二命。职掌不详。
女真部落首领称号,金建国后转化为军事组织官员或爵号。熙宗改制后废。官名。金朝建国前称小部族头领为“勃堇”,意思是“乡长”“邑长”;掌管本部族军民事务,为世袭官职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》。
官署名。见“尚乘寺”。
官名,汉置,属御史大夫,掌皇帝符玺,由侍御史担任。《汉书·周昌传》:“赵尧为符节御史。”官名。汉制,侍御史之掌符玺者称符玺御史,秩六百石。赵尧曾任此职,见《汉书·周昌传》。
官名。宋朝南、北外都水丞司属官,员八人,分掌治水之事。
科举制度。明天启元年(1621)始置。因明末宗室极多,国家无力承担,遂改原宗室不任官之制,准宗室赴科举考试,中者授官。
官名。见“左校令丞”。
唐代铨选制度中一种打破年限制而选拨人才的办法。其科目主要有开元礼、学究一经,三礼、三传、一史、三史,明习律令等,与科举的科目相同。科目选由吏部主持,应试者必须是有出身或前资官,不限选数。考试合格者即予
京师分区警察署的派出机构。北洋政府时期设置,为统辖派出所的巡官处理内外勤务的办公处所。
官名。清末巡警部之职官。光绪三十一年(1905)设。正四品,左、右各一员。分判各司事务,稽核司员以下功过,与左、右丞协同核审全国警章。三十二年,改民政部参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