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《周礼》秋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掌理收缴民间兵械和财物。《周礼·秋官》:“司厉,下士二人,史一人,徒十有二人”,“掌盗贼之任器货贿,辨其物,皆有数量,贾而楬之,入于司兵。其奴,男子入于罪隶,女子
官名。明洪武十四年(1381)于审刑司置,一人,正六品。掌审理刑狱之事。十九年罢。
周朝称卿大夫家臣之长。别称“家宰”。《诗经·小雅 ·十月之交》: “家伯为宰。”
官署名。辽朝北面官,统领延庆宫所属丁户,征调兵丁。延庆宫共有南京、西京、平州、奉圣州四处提辖司。
官名。北宋太宗太平兴国三年(978),分染坊为东、西染院,改染坊副使为东、西染院副使。其后,用为武臣迁转之阶,属西班诸司副使。真宗咸平元年(998),定为同七品。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
官名。清朝内务府所属圆明园之主管官。掌圆明园岁修工程、陈设器皿及属官迁除奖罚诸事。雍正元年(1723)设,无定员,由皇帝特简。
官署名。南京临时政府置,属外交部,设司长、佥事、主事、录事等员,掌编译之事。北洋政府时废。
官制用语。即军职转迁。宋制,每遇大礼,殿前、侍卫马步军诸军职,各依次迁补。转至军都指挥使,再迁则遥领刺史; 再迁为厢都指挥使,遥领团练使。若所迁军职已满员,即罢军职,则正为团练使、刺史赴本任,或为他州
官名。北魏置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从七品下,二十三年官品令未载。掌宫廷音乐。
清代内阁所属特开的修书馆。见“内阁修书各馆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