农工商部右侍郎
见“农工商部左侍郎”。
见“农工商部左侍郎”。
见“诏”①。
官名。战国秦置。仓啬夫属官。掌粮谷禀给。《睡虎地秦墓竹简·仓律》: “而遗仓啬夫及离邑仓佐主禀者各一户以气(饩)。”
官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为高等法院的主官。见“高等法院”。
清代任用官员方式之一。外官本属吏、兵两部铨选,改由督抚就候补人员中任用者称为留缺。
官署名。① 明清太常寺所属办事机构。掌各坛庙祭祀事宜。明朝天坛、地坛、先农坛、朝日坛、夕月坛、帝王庙等各署均置奉祀一人,祀丞二人。清朝由太常寺汉寺丞总理,下设协律郎五人,赞礼十四人,司乐二十三人。各坛
官署名。清末邮传部直辖机构。光绪三十三年(1907)改邮传部提调处设。掌官办铁路行政事宜,凡借款各路交涉、建设、保存、运输各事均属之。置局长一人,提调二人,副提调一人,下设建设、计理、考工、统计四课。
官名。南朝置,掌乐游苑。梁、陈属司农卿。
官名。辽朝置为北面官,侍卫司官员,在侍卫太保下。武官名。辽置,见“侍卫司(2)”。
官署名。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置,隶少府监。后与司柒署并为织染署。
官名,东汉置,属中宫黄门冗从仆射。《后汉书·百官志四·大长秋》:“中宫黄门冗从仆射,一人,六百石,本注曰:宦者。主中黄门冗从。”注:“丁孚《汉仪》曰:给事中宫侍郎六人,比尚书郎,宦者为之。给事黄门四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