军牧司
官署名。清末陆军部所属机构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职掌视旧太仆寺,负责军马之购运、补充、孳生、牧养及治疗。宣统三年(1911),改为暂设机构,以备改建军马总监。辖均调、繁殖二科。置司长一人掌司事,下设副官一人,科长二人,科员十二人,录事十人,分司各职。
官署名。(1)清末陆军部暂设机构。掌军马的购买、运送、补充、孳生及马医等事项。主官有司长一人,司内分设均调、蕃殖两科,有科长各一人,科员、录事若干人,另有司副官一人。
官署名。清末陆军部所属机构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职掌视旧太仆寺,负责军马之购运、补充、孳生、牧养及治疗。宣统三年(1911),改为暂设机构,以备改建军马总监。辖均调、繁殖二科。置司长一人掌司事,下设副官一人,科长二人,科员十二人,录事十人,分司各职。
官署名。(1)清末陆军部暂设机构。掌军马的购买、运送、补充、孳生及马医等事项。主官有司长一人,司内分设均调、蕃殖两科,有科长各一人,科员、录事若干人,另有司副官一人。
官名。唐朝内官,高宗龙朔二年(662)置六员,正六品,位同宝林,咸亨二年(671)废。内命妇名。唐龙朔二年(公元662年)置卫仙六人以代宝林,秩正六品。咸亨二年(公元671年)复旧。
官名。周朝置。主管农业。《国语·周语上》: “命农大夫咸戒农用。”一说即田畯”。韦昭注:“农大夫,田畯也。”官名。西周设置,《国语·周语上》:“司空除坛于籍,命农大夫咸戒农用。”韦昭注:“农大夫,田畯
官名。明初户部广西部、刑部广西部均置,各一人,从五品,协郎中掌本属部之事。参见“广西部”。
卫生署所属机构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掌理疾病之治疗预防以及医务人员的实地训练等事项。依照民国二十年(公元1931年)十月三十日内政部修正公布的《中央医院章程》规定,本院置内、外、妇产、小儿、眼、耳鼻咽喉、
官名。南朝梁置。武帝天监七年(508)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第十班,与折冲将军同班; 普通六年(525)改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十一班。陈沿置,拟七品,比秩六百石。
官署名。元朝置,秩从五品,隶崇祥总管府,掌汴梁大承华普庆寺田产。置达鲁花赤、提举、同提举、副提举各一员。
官名。十六国北燕置,为大单于四辅之一,佐大单于掌境内少数民族事务。见《晋书·冯跋载记》。
文官工作的纪律规定。北洋政府制定,依照民国二年(公元1913年)一月公布的《官吏服务令》规定,其内容如下:一、官吏应竭尽忠勤,按照法律规定以行使职务。二、属官对长官在监督范围之内所发布的命令,有服从的
官名,辽置。内侍省官员。职掌不详。内官名。辽置,见“左承宣使”。
清朝“云骑尉”之原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