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朝兵部武选清吏司所属之办事机构。额设经承一人。
官名,汉置,为家马令之佐官,掌治安,防盗贼。参看“家马令”条。
官署名。辽朝南面军官置,设殿前都点检、副点检,掌御帐宿卫,多用契丹人。金熙宗天眷元年(1138)置,统亲军以行从宿卫,掌关防门禁,置殿前都点检、殿前左副都点检、殿前右副都点检,分别兼侍卫将军正、副都指
官署合称。即“户部十三清吏司”。明洪武二十九年改户部十二属部为十二清吏司。永乐元年(1403)改北平司为北京司。十八年革北京司,设云南、贵州、交阯三清吏司,宣德十年(1435)革交阯司,定为十三司。每
官名。唐宪宗元和八年(813)废天威军后,以其军士隶左右神策军,乃置二员,从五品。
官名。三国魏置。晋武帝泰始四年(268)罢此职与振威护军,改置左、右积弩将军。官名,三国魏置,掌护卫或作战。
官名。南朝梁置,上库令副长官,协助上库令工作。属太府卿。为流外官。
官名。唐置,属中书省,见“正谏大夫”。
官署名。元朝置,秩正三品,隶将作院。世祖中统二年(1261),立提点所。至元六年(1269),改总管府,掌绫锦纱罗等制造。置达鲁花赤、总管各一员,正三品; 同知一员,从四品; 副总管一员,从五品。下辖
官署名。 北齐置, 掌冶铸事务, 以大局丞为长官,属太府寺诸冶西道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