军学处处长
官名。清末陆军部军学处之长官。宣统三年(1911)设。掌军学处事。
官名。清末陆军部军学处之长官。宣统三年(1911)设。掌军学处事。
杂役名。辽朝宫中置,属著帐户司承应小底局。充御帐、皇太后、皇后等帐杂役,掌饮酒、茶、水等事。例以著帐户充任。
官署名。北宋太祖开宝三年(970 )置于京师,掌商人以钱换券事务。商人在京师纳钱于左藏库后领券,凭券在外地各州领钱,以便其经商。
官署名。①唐朝吏部下属机构,设郎中,掌检勘官资档案。《唐会要》卷八二《甲库》: 大和九年(835)十二月敕: “中书、门下、吏部各有甲库历,各为三库,以防逾滥”,“诸司、诸使、诸道应奏六品以下诸色人,
刑部郎中、员外郎通称。
封建王朝给予臣子或其祖先以爵位名号的典礼。《宋书·颜延之传》: “臣班叨首卿,位尸封典。”皇帝给官员本人及其妻子父母祖先封号的典礼。这种制度始于晋朝,其后历代相沿,但各不相同。清代制度是,给官员本人的
官署名。设于元世祖至元十五年(1278)。秩从八品。置大使一员。隶将作院。
官名。西周置,主管仓廪粮食。隋炀帝大业三年 (607) 于殿中省尚乘局加置,唐太宗因之,置二人,正九品下,后减一人。掌六闲饲料出纳。北宋前期仅存空名,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废。
官署名。指隐蔽的官府机构,为刑徒免罪后服役的场所。《睡虎地秦墓竹简·法律答问》: “将司人而亡,能自捕及亲所知为捕无罪,已刑者处隐官。”或以为罪徒受宫刑后服役的场所。
官名。隋朝内官尚寝之属,置三员,视勋品,掌铺洒扫; 炀帝时改司设。
官署名。清末京师公安侦查机关。光绪三十一年(1905)于巡警部设探访队。三十三年,于民政部设稽查缉捕局,宣统元年(1909),将缉捕探访归併为缉探总局。专司侦探、缉捕事宜并检阅各种报告、新闻。置总办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