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2古典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军事委员会委员长

军事委员会委员长

国民党政府最高军事指挥长官。民国二十一年(公元1932年)国民政府设立军事委员会为全国最高军事机关,设委员长一人,委员七人至九人,均由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选定,由国民政府特任。委员长为军事委员会最高将官,由委员中互推三人至五人为常务委员,辅助委员长筹划一切事宜;后来在常务委员之外,更设副委员长,有时一人,有时二人。至于委员的人选,当时规定军事参议院院长、参谋本部的参谋总长、训练总监部的训练总监、军政部长、海军部长以及军事委员会的各厅主任,均为当然委员。抗战以后,不设副委员长,规定参谋总长、副参谋总长(二人)、军令、军政、军训、政治四部部长及军事参议院院长为当然委员。委员长有统帅权,对于军令事项可以独自处理;但委员会职权范围以内的其他事项,则须经委员会以会议方式决定,不由委员长单独裁决。抗战期间,国民党中央一度授权军事委员会委员长对党政统一指挥,在军事方面,也加强了委员长的权力, 军事委员会《组织大纲》规定军事委员会委员的职务为“襄赞委员长筹划国防用兵之大计”,军事参议官则“备委员长之咨询”,参谋总长“为委员长之幕僚长”,则事实上已由委员制转变为“独任制”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五马

    清朝知府之别称。太守的美称。太守原本四马,秦汉时太守出则增一马,故称五马。见《汉官仪》。宋潘淳《潘子真诗话》:“太守驷马而已,其有加秩中二千石者,乃右骖,故以五马为太守美称。”汉太守比州长,所以“五马

  • 小布宪上士

    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 (556)置,北周沿置。秋官府布宪中大夫属官,佐布宪中大夫、布宪下大夫掌本司事务。北周武帝建德二年 (573),省六府诸司中大夫,以下大夫为长官,遂为布宪司次官。宣帝即位,复置六府

  • 幢副

    官名。南北朝时幢的副主将,主要执行仪卫任务。北齐时将作寺亦置为属官,管理营造事务。

  • 盐仓大使

    官名。明代置于各盐场,掌盐仓的管理。

  • 新科明法

    选举制度。宋朝贡举科目名。神宗熙宁四年(1071)后,改明法科置,只许以前明经和诸科举人不能改试进士科者应试,考律令、《刑统》大义、断案。徽宗时罢。南宋高宗建炎二年(1128)复设,绍兴十六年(114

  • 射雉典事

    官名。南朝宋置。《南齐书·吕文度传》:“(吕文度) 元徽 (473—477) 中,为射雉典事”。

  • 良医副

    官名。明朝于各王府良医所分置,各一人,从八品,佐良医正掌王府医疗之事。嘉靖四十四年(1565) 革。

  • 鹰军详稳司

    官署名。辽朝北面官,统领鹰军。以鹰名军,取其迅捷之意。设详稳等职。

  • 左徒

    官名。战国楚置。一说相当后世拾遗一类的谏议官。《史记·屈原贾生列传》:“屈原者,名平,楚楚之同姓也。为楚怀王左徒。”张守节《正义》: “盖今左右拾遗之类”。官名。战国时楚国有此官,参议国事,发布号令,

  • 京东西南三路检察司

    官署名。金朝宣宗兴定四年(1220)置。主管检察支散军粮,验军户实给,均军户差役,劝农种,禁私杀马牛、和盐酒曲。设使、副使领司事,秩从六品、正七品。官署名。金兴定四年(公元1220年)置,掌检察支散军