军乐队官
官名。清末新陆军职官。光绪三十年(1904)定新陆军营制,始置。每镇一人,正五品,正军校充,奏补。掌领镇军乐队事宜。
官名。清末新陆军职官。光绪三十年(1904)定新陆军营制,始置。每镇一人,正五品,正军校充,奏补。掌领镇军乐队事宜。
官名合称。唐朝京兆府、河南府、太原府长官,各设一员,从二品,亲王为之,别以长史为尹,通判府务。宋朝开封府、应天府、次府皆置为长官,亲王为之,不常置,多以权知府事或知府事行其事,北宋前期亦为二品。
见“国信所”。
即副职,正官的佐属,犹今之“第二把”,掌佐正职官员行职事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明帝纪》:“进同谋略,退为副佐。”
官名。清朝新疆回部官员之一。掌细民争讼。叶尔羌设一人。秩五品。
官名。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置,以取代太子中允之职,员一人。咸亨元年(670),中允复旧,遂别自为官。员五人,掌侍从翊养,职比谏议大夫。正五品上。仪凤四年(679) 增为十人,以诸王之子任之。睿宗景
官名。太平天国后期因天王故友英国牧师罗孝全来天京,特设此职以荣宠之。其职掌为在各国领事官协同下,总理一切外国商人事务,外国人犯亦须交外务丞相与各国领事官审理,由天王裁决。罗孝全离京后此职废。
官名。清末新设陆军部职官。宣统二年(1910)置,分部、司、处三级。部副官四人,俱以正参领(正三品)以次军官充任,供大臣、副大臣差遣及传达命令。承政、军制、军衡等六司及暂设之军实、军牧二司各设一人,以
使职名。唐玄宗先天二年(713)置,以陕州刺史李杰充任。其后诸刺史常带使,开元十三年(725)敕陕州水陆运使别自置印; 德宗建中二年十二月(782)停江淮水陆运使,转运事委度支处置,三年八月分置汴东西
官名。鼓吹之乐,汉代有列于殿廷的,如黄门鼓吹,于享宴时使用;有列于卤簿之间的,如黄门前后部鼓吹,大驾出巡时使用;有赐给功臣的,如班超拜长史,假鼓吹麾幢;其余军中马上道路所奏,统称之为鼓吹。晋太常于太乐
又作土番宣慰司,即“吐蕃等处宣慰司都元帅府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