内酒坊
官署名。北宋置,掌造法糯、糯酒、常料三等酒,以供需用,以京朝官一人、三班使臣及内侍二人为监官,下有匠十九人,兵校一百三十九人,掌库十四人。
官署名。宋置,属光禄寺,掌造酒以供邦国日常之用。监官二人,监门二人,以三班内寺充任。
官署名。北宋置,掌造法糯、糯酒、常料三等酒,以供需用,以京朝官一人、三班使臣及内侍二人为监官,下有匠十九人,兵校一百三十九人,掌库十四人。
官署名。宋置,属光禄寺,掌造酒以供邦国日常之用。监官二人,监门二人,以三班内寺充任。
官名。南朝梁置。武帝天监七年(508)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第十班,与折冲将军同班; 普通六年(525)改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十一班。陈沿置,拟七品,比秩六百石。
金朝官署名。亦称都麴酒使司,掌酿酒业的课税。设使、副使主司事,秩从六品、正七品。下设都监二员,正八品; 司吏四人,公使十人。凡京都及真定设都麴酒使司,它处置酒使司。
官名。南朝梁置,武帝天监七年(508)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第十班,普通六年(525)刊正将军名号时列为“十猛将军”之一。陈沿置,拟六品,比秩千石。武官名。南朝梁置,为加官、散官性质的将军,秩第九班。
官名。北齐置。见“司羊署”。
官名。辽朝置,属北面官。夷离毕院官员。低于夷离毕,高于右夷离毕,为重要官员。终辽之世,无汉人任此职者。掌刑狱之外,亦有上达下言之责。官名。辽置,为夷离毕院的佐官,见“夷离毕院”。
西魏文帝大统十二年 (546) 以后尚书省所辖机构的总称。《周书·李彦传》: “(文帝大统) 十二年,省 (尚书)三十六曹为十二部。”其中包括计部、吏部、兵部、虞部、蕃部、民部等。西魏恭帝三年 (55
秦汉县府小吏,相对长吏而言,地位低微,一般为秩百石以下,如斗食、佐史之属。指官俸百石以下的小官。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》:“(县)皆有丞、尉,秩四百石至二百石,是为长吏。百石以下有斗食、佐史之秩,是为少吏
任官制度。在定制以外所任官员,称为员外置。其中有一种特置,一切待遇同于定制以内的正员,是为员外置同正员。参见“员外官”。
官名,西汉末年,王莽改南阳郡为前队郡,置队大夫一人,职如太守,掌治其郡,并领郡兵征伐。《后汉书·光武帝纪》:“与王莽前队大夫甄阜、属正梁丘赐战于小长安,汉军大败。”参看“前队”条。
官署名。北宋置隶,太常寺,设籍田令为长官,掌皇帝籍田之事,于皇帝所籍之田种植五谷蔬果,兼管藏冰之事。官署名。宋熙宁三年(公元1070年)置,属太常寺。主官为籍田令,掌皇帝的籍田耕耨出纳之事,种植五谷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