内收掌
见“收掌”① 。
见“收掌”① 。
官署名。明洪武二十八年(1395)于靖江王府置,设咨议、记室、教授各一人。成祖即位,改置为长史司,置官与诸王府长史司同。
官名。宋设此加官,散官,无职事;而地位高于正职。见《宋史·职官九·检校官》。
官名。春秋战国置。掌祝祷之事而熟悉商朝礼法的官吏。《仪礼·士丧礼》: “商祝袭祭服褖衣次”。郑玄注: “商祝,祝习商礼者。”
爵名。南朝宋“伯”爵等级之一,不食封。见《南齐书·沈文季传》。
官名。元置,为侍正府的佐官,见“侍正府”。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属实业部。依照民国二十年(公元1931年)二月二十一日修正公布的《实业部组织法》规定,掌下列事项:一、国营化学、机械、冶炼及其他工业的筹设及管理;二、民营化学、机械、冶炼及其他
见“甘肃行省”。
官名。大理寺属官,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置四十八员,掌推按刑狱,正九品。唐太宗贞观二十二年(648)置十员,从八品下,掌出使推覆,后加为十二员。北宋初犹有定员,与大理正、丞分掌断狱,其后别置详断官,
官名。南朝梁、陈置,管理北苑,属司农卿。隋省。
官名统称。宋朝诸州府录事参军(简称录事)、司户参军(简称司户)、司理参军(简称司理)、司法参军(简称司法)等统称。录事掌本州府官府庶务,纠察诸曹稽违及州院或府院户婚狱讼; 司户掌户籍、赋税仓库受纳或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