内录
“录尚书事”的别称。
“录尚书事”的别称。
哀帝以前晋代禁卫军的合称。七军的名称是左卫、右卫、前军、后军、左军、右军与骁骑军,皆有将军,而以中领军总统之。
见“同文馆”②。
官名。清末法部会计司长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定额三人,正五品,奏补。掌本司事务。
假以节杖。汉朝指大臣临时持节出巡。三国魏、蜀、吴沿袭此制,然非临时性,无论在外掌军、在朝秉政,权臣均得假节,实际已成为一种象征地位的政治待遇。至晋朝,地方性军事长官分为都督、监(军)、督 (军) 三等
官名,西汉时期西域焉耆国等置此官,负责帅军迎击车师国之兵。《汉书·西域传·焉耆国》:“击胡侯、却胡侯、辅国侯、左右将、左右都尉、击胡左右君、击车师君、归义车师君各一人,击胡都尉、击胡君各二人,译长三人
官名。元至元十一年(公元1274年)置生料野物库,隶尚食局,二十年(公元1283年)拟内藏库例,改为大都生料库,隶尚食局,定秩为从五品。设提点二人为主官,下设大使二人,副使三人。
官名。南朝梁武帝天监(502—519)初置,由散骑常侍担任。
官名。北洋政府设置,属县劝学所,员额一至三人,承县知事之命视察全县教育事务。
官名。明朝都察院置,正四品。详见“左佥都御史”。
官名。国民党政府总统府设置,员额若干人,由总统府聘任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