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元末朱元璋于大都督府置,又称同知都督。初一人,从二品。吴元年 (1367) 改从一品。隶都督府。洪武十三年 (1380) 改设五军都督府,均置。永乐元年 (1403) 所设北京留守行后军都督府及
官名。“直武英殿西房中书舍人”之简称。参见“直武英殿西房中书舍人”。
官名。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改右备身府为右骁卫,置二员,从三品,佐大将军总府事。唐朝沿置,掌宫禁宿卫。凡翊府之翊卫、外府豹骑番上者,分配之; 凡分兵守诸门,在皇城四面、宫城内外,则与右卫将军分知助铺
官名。北魏置。《魏书·斛斯椿传》: “父敦,肃宗时为左牧令。”
官员任用限制之一。唐制规定,凡官员犯流罪已下应免官,至六载然后听仕,若所犯不应流而特配流者,三载以后听仕。
官名。殷商始置。周朝沿置。①君王诸侯及公卿大夫的侍从官员。《甲骨文存》卷二第二六二片: “戍午卜, 古贞, 小子。”《令鼎铭》: “王射,有司众师氏,小子合射。”《尚书
官名合称。隋始置。散官初无文武之分。隋、唐时指不带职事的文官,授此以酬勤劳。隋有上柱国、柱国、特进、左右光禄大夫、金紫光禄大夫、银青光禄大夫、朝议大夫、朝散大夫、自从一品至正四品、称散实官,加文武官之
官名,汉置,即公主封地之县的县尉。参看“邑令”、“县尉”条。
所掌与“京东检察司”同,详此条。
官署名。元朝置,秩正二品。设于文宗至顺二年 (1331),掌内廷近侍之事,领四怯薛速古儿赤四百人、奉御二十四员及拱卫直都指挥使司。官署名。元置,掌内廷近侍之事。其官有侍正(正二品)、同知、佥府、侍判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