内升
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。即指官员在京之升用。其途有二: 一为翰詹科道等升转相互衙门,如编、检迁中允、赞善; 翰、詹、坊、局、国子监堂官、京堂之依制升用。雍正(1723—1735)初,以编、检、庶吉士内用科道、吏部,外用道、府、州、县。一为外任官升用京官。外官内升,初定每年司、道三人,汉人以科目出身,并且获卓异、俸荐俱优者充任。
清代铨选之制,内外官互用,凡由地方官升任京官,称为内升。
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。即指官员在京之升用。其途有二: 一为翰詹科道等升转相互衙门,如编、检迁中允、赞善; 翰、詹、坊、局、国子监堂官、京堂之依制升用。雍正(1723—1735)初,以编、检、庶吉士内用科道、吏部,外用道、府、州、县。一为外任官升用京官。外官内升,初定每年司、道三人,汉人以科目出身,并且获卓异、俸荐俱优者充任。
清代铨选之制,内外官互用,凡由地方官升任京官,称为内升。
官名。东汉属大长秋,由中宫谒者令主之,员三人,秩四百石,主管皇后宫报中章,以宦者任之。官名。东汉置中宫谒者三人,由宦者担任,俸四百石,掌报中宫奏章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。
官名。南朝齐置,属皇太孙宫,职如“太子右卫率”。王晏曾任此职,参见《南齐书·王晏传》。
功臣封号。明朝置。封予佐太祖朱元璋定天下有功者,或封公、侯、伯,给铁券,岁禄以功为差,荫其子孙。
官名。清朝理藩院所属录勋清吏司长官。掌司事。乾隆二十二年 (1757) 改称典属清吏司郎中。
官名。清末高等与京师地方审判厅长官。光绪三十三年(1907)后京师、各省设高等与地方审判厅、始置。每厅一人,京师高等厅正四品,省高等厅及京师地方厅从四品,请简。掌督领本厅各员行使审判事宜,并监察下级审
金朝军名。又称亲管猛安。合扎意为“亲近”。金皇室、贵族直接掌握的猛安军,金初只限隶于阿骨打、吴乞买、宗干、宗翰四人名下。阿骨打称帝后发展成侍卫亲军,隶侍卫亲军司。后改设殿前都点检司及宣徽院,分别管辖。
官名。北周置。掌傅弼太子,匡正其过失。《周书·尉迟运传》: “时宣帝在东宫,亲狎谄佞,数有罪失。高祖于朝臣内选忠谅鲠正者以匡弼之,于是以运为右宫正。”
官署名。宋朝各州皆置,以录事参军主管,与同理院同掌本州刑狱之事。宋代州的审判机构之一,即录事参军的衙门。以录事参军为主官,原先只管民事,后来也兼管刑事。
官名。北宋徽宗政和二年(1112)重定武臣官名,改宫苑使、左右骐骥使、内藏库使置,为正七品武阶官,属大使臣。官名。宋代武职八阶正使有武德大夫。见《宋史·职官九·武阶》、“武功大夫”条。
官名。据《明会典》记载,明代于直隶、江南以管河郎中司河帑出纳;山东则以郎中与主事、副使分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