内侍少监
官名。唐玄宗天宝十三载 (754) 内侍省置监为长官,改内侍曰少监,置二员,从四品上;寻更置内侍四员,同为内侍省次官。
官名。唐天宝十三载(公元754年)改内侍置,为内侍省的副长官,员额二人。参见“内侍省”。
官名。唐玄宗天宝十三载 (754) 内侍省置监为长官,改内侍曰少监,置二员,从四品上;寻更置内侍四员,同为内侍省次官。
官名。唐天宝十三载(公元754年)改内侍置,为内侍省的副长官,员额二人。参见“内侍省”。
官员任用限制之一。汉代有此项规定,如《汉书·萧望之传》即有“弟犯法不得宿卫”的记载。
即“燕京行尚书省”。
武官名。宇文泰为西魏丞相时始置, 掌领亲信之兵。《周书·尉迟纲传》:“大统八年(公元542年)授帐内都督。”北周沿置,北周末杨坚为大丞相时任此职者见王仲荦《北周六典》所引《大隋故金紫光禄大夫豆卢公墓志
省行政公署的内部机构。北洋政府置,依照民国二年(公元1913年)《划一现行地方行政官厅组织令》的规定,掌理下列各项事务; 一、公立学校职员;二、教育会议图书审查会、教育博览会;三、学校卫生、公立学校修
官名。辽置,属北枢密院中丞司,掌纠察官员之事。见“北枢密院中丞司”。
官署名。清末置,为军事最高参谋机关。《清史稿·职官六·军咨府》:“军咨大臣二人,掌秉承诏命,翼赞军谟。总务厅军咨使二人(副协都统、正参领充),掌总领众务。副官二人,递事长一人,递事员五人。第一、第二、
清代专修理藩院则例的机构。属理藩院,不定期开设。《理藩院则例》编订于康熙时,乾隆时作过修订,但未专门设馆。嘉庆十六年(公元1811年)四月始置则例馆,设纂修官四人,校对官八人,翻译官、誉录官各十人,从
①奉命出使的官员。②宋朝对部分低级武阶官的称谓。北宋前期,皇城使至殿侍为使臣,供备库副使以上为大使臣,内殿承制以下为小使臣。宋徽宗政和二年(1112)改武臣官名后,武功大夫至修武郎为大使臣,从义郎至承
见“大司族”。
官名。北齐置。中侍中省中尚食局副长官,员二人。佐中尚食典御负责皇帝的饮食事务,由宦官担任。从七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