典中士
官名。 西魏恭帝三年(556) 置, 北周沿置。天官府膳部中大夫属官,正二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 罢。
官名。 西魏恭帝三年(556) 置, 北周沿置。天官府膳部中大夫属官,正二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 罢。
官名。战国楚置。掌一郡行政的长官。《鹖冠子·王铁》: “十县为郡,有大夫守焉”,“郡大夫不以时循行教诲,受闻虽实,有所遗脱,不悉以教柱国,谓之乱郡,其诛郡大夫无赦”。官名。官名。春秋时期郡、县并设之时
官名。《周礼》春官之属有鞮氏下士四人,掌四夷乐歌。北周仿《周礼》之制置典夷乐中士,正二命;典夷乐下士,正一命。属春官府乐部中大夫。
官名。明置王府护卫指挥使司,掌防御非常,护卫王邸。有征调则听命于朝。其指挥使以下设官如京卫。
吏员名。明始置,与闸官共掌水闸的启闭蓄泄,隶于所在州县。清代惟有浙江上虞县有坝官一人,后裁。
官名。辽朝置。南面官,非常置,总领翰林院之事。
周朝执事官吏通称。《利簋铭》:“锡有事利金。”《尚书·周书·酒诰》:“文王诰教小子、有正、有事,无彝酒。”
官署名。辽朝置为北面官,西京诸司之一,控制西夏。
①官名。单于本是匈奴最高首领的称号,十六国时期为各少数民族统治者沿用。除了用于称最高统治者外,主要指政权中管理汉族以外的少数民族事务的最高长官,多由该政权的皇位继承人或其宠信的儿子、大臣出任,并由出身
官署名。北洋政府设置,为县知事公署的辅佐机关。民国六年(公元1917年)以后,直隶、山东、陕西等省,在各县设置劝业所或实业公所,多由当地士绅主办,十四年(公元1925年)五月七日,北洋政府批准《县实业
官名。清末新设之职官。掌文书案牍。外务部及新陆军中所设均分为一等、二等; 国子监所设为二等、三等。又,清末新设之川滇边务大臣,所属亦有书记官。详见“一等书记官”、“二等书记官”、“三等书记官”。民国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