典观吏
官名。南朝宋明帝泰始六年(470)置,总明观属官。凡玄、儒、文、史四科每科置二人。南齐武帝永明三年 (485) 废。
官名。南朝宋明帝泰始六年(470)置,总明观属官。凡玄、儒、文、史四科每科置二人。南齐武帝永明三年 (485) 废。
官名。宫人女官二十四司之一,唐朝始置,二员,正六品,隶尚宫局,掌宫内文簿出入,录为抄目,审而付行; 牒状无违,然后加印。宋朝隶尚书内省。金同唐制。明洪武五年(1372)置二员,十七年定品秩,正六品,永
清朝总督之俗称。清代尊称总督为制军,因其有节制文武各官之权,故称。参看“总督”条。
清僧录司的正副主官,由僧官中一人充任,不著品。
参见“太常卿”。官名。北齐设太常寺,其长官称卿,掌宗庙祭祀等事。参看“太常寺”条。
见“十飙将军”。
散官名号。明洪武十年(1377)置,以授光禄司卿中庖人出身者。三十年改司为寺,官制仍旧。
同“修媛”,见“修媛”条。
官名。突厥别部典兵者。《新唐书·太宗诸子常山王承乾传》:“又好突厥言及所服”,“曰:‘使我有天下,将数万骑到金城,然后解发,委身思摩,当一设,顾不快邪!’”
官名。北魏置,为派驻尚书省驾部曹监察政务、兼理曹事的内廷官员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从三品上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 (556) 置,北周沿置。春官府太史司长官,员一人,掌历法的编撰,下设太史上士以佐其职,领小史下大夫、冯相上士、保章上士等官属。正五命。北周武帝建德二年(573) 省,周宣帝即位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