典礼院副掌院学士
官名。清末典礼院副长官。宣统三年 (1911) 设。一人,特简。佐掌院大学士总理院务。
官名。清末典礼院副长官。宣统三年 (1911) 设。一人,特简。佐掌院大学士总理院务。
官场用语。南宋初,流落金朝人来归,称为归正人。有官人归正,即恢复原有官职,多注授不厘务差遣。士人归正,许于所在州军入学就读或赴秋试。
文职土官名。清制,贵州省置二人,广西省置一人,均不理本地方民族事务。
官署名。元朝置,秩正二品。设于文宗至顺二年 (1331),掌内廷近侍之事,领四怯薛速古儿赤四百人、奉御二十四员及拱卫直都指挥使司。官署名。元置,掌内廷近侍之事。其官有侍正(正二品)、同知、佥府、侍判、
使职名。五代后梁太祖开平元年(907)置建昌院,寻改判建昌院事置,掌四镇所管兵车税赋、诸色课利,按旧时簿籍施行,乾化二年 (912)废。官名。五代朱温建国时设建昌院,后改称建昌宫,掌管所辖境内财赋收入
官名。唐末五代置。百官从东西上閤门入殿庭,以其承传旨意。五代后晋高祖天福五年(940),令别定其名。
官名。北齐置,太史署长官,除掌本署事务外,兼领灵台、太卜二局丞。亦称作太史令。官名。北齐等置,掌天文地动、风云气色、律历卜筮等事。见《隋书·百官中·太常》。
官名。新莽地皇元年(后20)分大司马为前后左右中五员,分掌军政。更始政权亦分设左、右大司马。东汉初合为一员,旋罢。三国吴孙权赤乌九年(246) 复分置左、右,孙亮建兴(252—253)中合为一员。十六
功绩和名声。《庄子·山木》: “削迹捐势,不为功名。”科举时代用称科第。
封 爵王——公——侯——伯——子——男。勋 官文勋十阶:左右桂国(正一品)——柱国(从一品)——正治上卿(正二品)——正治卿(从二品)——资治尹(正三品)——资治少尹(从三品)——赞治尹(正四品)——
官署名。金朝置,属宫师府。掌东宫閤内之禁令、省察宫人廪赐给纳诸物。设都监、同监领局事,秩正九品、从九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