典印署
官署名。明建文 (1399—1402) 中,于各郡王府置,设官一人,掌印绶符牌。永乐 (1403—1424) 初罢。
官署名。明建文 (1399—1402) 中,于各郡王府置,设官一人,掌印绶符牌。永乐 (1403—1424) 初罢。
官场用语。宋朝御史台自御史中丞至御史每人各上一奏章,以言某官之罪,称合台。
官名。唐朝中书省置十人,为翻译人员。杂任职名。唐置,属中书省,员额十人,掌翻译外国及少数民族语言文字。
官名。十六国后赵置。《晋书·石勒载记下》: “(石勒)加张宾大执法,专总朝政,位冠僚首。”实际地位相当于尚书令、仆射,总揽朝政。曾主持清定士族品第及官员选举。
官名。北齐置。属中侍中省,员二人。负责皇帝的医药事务,由宦官担任。从五品上。
官名。清末陆军部承政司之长官。宣统二年(1910)设。掌承政司事。
太平天国县以下地方官之统称。如伍长、两司马、卒长等。简称乡官。参见“乡官”。
文书名。清朝使用的下行文。如织造行文府、厅、州、县即用此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时期各省农业专管机构,名称各有不同,川、康、黔、粤、陕、甘、湘、鄂、晋、豫、浙、绥各省均于建设厅内设农业改进所,桂省于建设厅内设农业管理处。广东农业改进所后与森林局合并为农林局。云南
即丞相。《资治通鉴》晋咸安二年:“元相之重,储傅之尊。”参看“丞相”条。
官署名。明永乐(1403—1424)中所置北京行在六部之一。参见“行在六部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