典农纲纪
官名,即典农功曹,为典农中郎将、典农校尉、典农都尉的属吏,掌屯田事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邓艾传》:“后为典农纲纪,上计吏。”
官名,即典农功曹,为典农中郎将、典农校尉、典农都尉的属吏,掌屯田事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邓艾传》:“后为典农纲纪,上计吏。”
即“判吏部事”。
设立官职。《商君书·定分》:“为法令置官吏。”《周礼·天官·大宰》: “三曰废置,以驭其吏。”《春官·内史》: “掌王之八枋之法,以诏王治”,“四曰置”。
官署名。南宋孝宗时有御前弓马所,后罢。宁宗开禧二年(1206),复置,以御前弓马子弟所为名。设提举官一员,干办官二员,并兼押教官。招募见在军、离军兵官及品之官家或良家子弟,不限有无官资或武举有学籍生员
官名。明永乐元年 (1403) 置。见“礼曹清吏司”。
十六国前燕官学生之别称。《晋书·慕容皝载记》:“赐其大臣子弟为官学生者号高门生,立东庠于旧宫,以行乡射之礼”,“皝亲临东庠考试学生,,其经通秀异者,擢充近侍。”
官名。北宋真宗大中祥符九年(1016)始置。其后,凡馆阁之久次者,必选直龙图阁,作为擢待制之基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省郎、寺监长贰补外或领监司帅臣,则除此职。哲宗元祐(1086—109
官名,元世祖至元二十二年(公元1285年)始置,属宣课提举司,从八品,总领所事。其佐官有大使一人,从九品,副使一人。见《元史·百官志一》。
参见“东京小宗伯”。官名。北周置,为东京六府官属,秩正六命。任此职者见《文馆词林》卷四百五十二薛道衡《大将军赵芬碑铭》:“大象元年(公元579年),置六府于洛阳,除小宗伯,摄夏官府事。”参见“小宗伯上
官名。西晋惠帝置,与左、右、前卫率各领一军,宿卫东宫,亦任征伐,地位颇重,五品。东晋初废,孝武帝太元 (376—396) 年间复置。南朝宋废。东宫武官名。见“太子左卫率”。
官名。清朝同知之一种。设于湖南、广东等省的少数民族地区,为厅之长官。掌理所属“徭户”事。正五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