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宋朝太宗太平兴国元年(976)置,后用为武臣阶官,属西班诸司使。真宗咸平元年(998)定为同六品,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改正七品。徽宗政和二年(1112) 重定武臣官名,改武德大夫。
官名。辽朝置。北面官,宣徽南院长官。亦称“宣徽南院使”。官名,辽朝置,为宣徽南院长官,掌南院御前袛应(供奉)之事。南院宣徽使,视如汉官之工部尚书。其佐官有南院宣徽副使、知南院宣徽事、同知南院宣徽事。见
官名。隋文帝内官六典之一,置三员,隶尚工,视流外二品,掌内宫财帛出入。
官名。南朝梁置,列为五德将军之一,武帝天监七年(508)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第十六班,与智威将军等代旧征虏将军; 普通六年 (525)定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十六班。陈沿置,改为五威将军之一,拟四品,比秩
官名。汉置,属京兆尹。《汉书·万章传》记其“为京兆门下督,从至殿中,侍中诸侯贵人争欲揖章,莫与京兆尹言者。章逡循甚惧。其后京兆不复从也。”此门下督似为随侍及佐助京兆尹处理门下众事之官。
即“小御正上士”。
官署名。清末地方检察机构之一 。光绪三十三年(1907)始设于京师、奉天等地,宣统二年(1910)后各省渐设。省城、商埠、府每处一所。掌对同级审判厅管辖案件的检察事宜。置检察长一人,检察官一至二人,并
官名。金置,为统军司长官,正三品,掌督领军马、镇摄封陲,分营卫,视察奸。其佐官有副统军(正四品)、判官(从五品)、知事(从七品)、知法(从八品)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三·统军司》。
官名。清代理藩院旗籍、王会、典属、柔远、徕远、理刑六清吏司各置主事为司官,其地位在郎中、员外郎之下。参见旗籍等六清吏司条。
使职名。唐朝有屯田之州,置营田使;节度使兼营田使者,其军一万人以上,置营田副使一人,协掌军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