兵仗局
官署名。明清宦官衙门之一。掌造各项军器及御用锤、钳、针、剪之类,故又有小御用监之称。明洪武二十八年 (1395) 置。设正五品大使一人为主官,下设左、右副使各一人佐之。所属有火药局、军器库等。为内官二十四衙门之一。清初称“鞍楼”,设三旗侍卫三人司其事。顺治十一年 (1654)仍改兵仗局,为十三衙门之一。设总辖司之,下设左、右佐辖各一人佐之。后俱裁省。十八年,重立内务府,遂改称武备院。
官署名。明清宦官衙门之一。掌造各项军器及御用锤、钳、针、剪之类,故又有小御用监之称。明洪武二十八年 (1395) 置。设正五品大使一人为主官,下设左、右副使各一人佐之。所属有火药局、军器库等。为内官二十四衙门之一。清初称“鞍楼”,设三旗侍卫三人司其事。顺治十一年 (1654)仍改兵仗局,为十三衙门之一。设总辖司之,下设左、右佐辖各一人佐之。后俱裁省。十八年,重立内务府,遂改称武备院。
官名。西汉武帝太初元年 (前104) 由中尉改名,秩中二千石。职掌京师治安,督捕盗贼,负责宫廷之外、京城之内的警卫,戒备非常水火之事,管理中央武库,皇帝出行则掌护卫及仪仗队。属官有丞、侯、司马、千人及
官署名。明清全国最高监察机构。掌纠劾百司,辩明冤枉,提督各道,为天子耳目风纪之司。明洪武十五年(1382) 改御史台置。设监察御史八人,分为十二道,每道下设御史三至五人。十六年设左、右都御史各一人,左
官名。元末大抚军院长官,从一品,置四员,助皇太子掌全国军务。下设同知二员,副使、同佥各一员。
特种监狱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依照民国十九年(公元1930年)三月三日公布的《军人反省院条例》规定:“国民政府为感化反革命军人,依据本条例设军人反省院于首都。”首都军人反省院隶属于军政部,由军政部军法司
官名。见“司仪丞”。
官署名。元世祖至元十九年(1282)由尚牧监改名。掌系官马匹出纳,马具制作。后改名卫尉院,太仆寺。成宗大德十一年(1307)复旧,武宗至大四年(1311)改称太仆寺。
宦官名。东汉始置,名义上隶属少府,秩六百石。位次中常侍,高于中黄门。侍从皇帝左右,收受尚书奏事,传宣帝命,掌宫廷内外、皇帝与后宫之间的联络。明帝、章帝之世,员额十人,和帝后增至二十人。以后权势渐重,用
官名。元朝置,为太府监、经正监等府署长官,位在太监上。职掌同诸监监卿、卿。
官署名。辽朝北面军事官。设司徒主司事。官署名。辽置,属北面军官。以卫军司徒为主官,掌卫军之事。
①官名。周朝派往诸侯国的监察官员。《礼记·王制》: “天子使其大夫为三监,监于方伯之国,国三人。”②周初对殷遗邶、鄘、卫三国派驻的三大臣合称。即武庚、管叔、蔡叔。《汉书·地理志》:“周既灭殷,分其畿内