兴屯道
专职道员名。清初在山东、安徽、浙江、江西、湖北、湖南置兴屯道,后废。
专职道员名。清初在山东、安徽、浙江、江西、湖北、湖南置兴屯道,后废。
① 即“御史中丞”的别称。《汉书·高帝纪下》: “御史中执法下郡守”。晋灼注: “中执法,中丞也”。②官名。三国吴置。《三国志·是仪传》: “拜侍中、中执法”。洪饴孙《三国职官表》称“吴置中、左、右执
官名。都水监次官,隋炀帝大业五年(609)以后,改都水少监置,从四品。参见“都水监”。官名。隋初都水监有丞二人,炀帝加置少监,旋又改少监为少令。贞观六年(公元632年)又改为少监。
官署名。隋朝置,以监、副监各二人为正、副长官,下设监殿舍人四人。隶东宫门下坊。唐朝沿置,设监二人、副监二人。掌符玺、衣服、伞扇、几案、笔砚、垣墙等。高宗龙朔二年 (662),改监为内直郎、副监为丞。官
官名。《周礼》秋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掌理券书契约之法。《周礼·秋官》: “司约,下士二人,府一人,史二人,徒四人”,“掌邦国及万民之约剂。治神之约为上,治民之约次之,治地之约次之,治功之约次之,治器
州吏名。北齐司州置,地位在部郡从事之下,职掌则同。参见“部郡从事”。
官署名。辽朝置,职掌不详。
官名。唐太宗贞观十一年(637)置为正七品下武散官。宋朝沿置,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罢。武散官名。唐宋置,唐制秩正七品下,宋制秩正七品。
官名。清末典礼院属官。宣统三年(1911)设。八人,简任。襄同学士讨论典礼,参订章制。
王国谒者,俸比四百石,掌冠长冠,本员十六人,后减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。
科举制科之一。唐代设置, 属于不遇类科目。景龙三年(公元709年)诏举,夏侯铦及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