兴宁苑
官署名。明永乐五年(1407)置,为北京苑马寺六监二十四苑之一,隶通州监。设圉长一人,从九品,下分各群,设群长,掌牧养马匹,以备军需。十八年革苑马寺,改隶太仆寺。
官署名。明永乐五年(1407)置,为北京苑马寺六监二十四苑之一,隶通州监。设圉长一人,从九品,下分各群,设群长,掌牧养马匹,以备军需。十八年革苑马寺,改隶太仆寺。
官署名。①掌储奏钞档案之机构。唐朝置,门下省、吏部、兵部等机构内设有。以令史直曹,门下省十三人,吏部十三人,兵部十二人。五代沿置。宋朝于吏部置,掌受纳制敕及宣黄之甲,出给签符、优牒,并掌选人废置改名。
官名。南朝宋置,东宫属官。见《宋书·符瑞志》。
官署名。元朝置,设于世祖至元三年(1266),用正七品印,掌各路玉匠造作。十五年,改为玉局提举司。官署名。元至元三年置,掌琢磨匠人,用正七品印,十五年,改为玉局提举司。
官场用语。宋朝举人礼部试(即省试)合格,称过省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是皇帝左右的侍卫武官,有时以给事中、宣威将军等领之。原为比视官,有罪不得除刑,孝明帝时胡太后从任城王元澄之议,得依中正例当刑。南朝齐亦置,职掌同。北齐时为左右卫府直阁属官,从六品上。隋初
官署名。民国置,为中央行政官署之一;掌理司法审判、司法行政、官吏惩戒、行政审判、监狱及保护等事。设总长一人,综理部务;次长一人,辅佐总长处理事务。所属有总务厅,及刑事,民事、监狱三司。国民政府成立后,
官名。春秋时楚国置。《左传·昭公四年》:“楚沈尹射奔命于夏汭,葴尹宜咎城钟离。”
官名。明建文(1399—1402)中改通政使司为通政寺,改通政为少卿。成祖朱棣即位,复旧。官名。明置,为通政寺副贰长官,位在卿下,佐卿掌受内外章疏敷奏封驳等事。惠帝建文年间,改通政使司为通政寺,改通政
官名。即吐蕃官钵掣逋,掌国政最高长官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 (556) 置,北周沿置。冬官府司水中大夫属官,员一人,主舟船运输。下设舟工下士以佐其职。正二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 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