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以后,诸郡加置一员,位次太守,协助掌本郡政务;京兆、河南所置则谓之内史。官名。隋炀帝于诸郡各加置通守一人,位次太守,而京兆、河南则称内史。见《隋书·百官下·罢州置郡》。清
官署名。明朝商业税务机构。设于北京白河,设大使、副使各一人。掌科收竹木柴薪税。
官名。周设此官,掌礼器、祭器。见《周礼·春官·郁人》。
武官名。北周置,正职为上士。副职为倅长中士。参见“六率”。
官署史,即光尉大夫办公的官署,在长安城南。见《三辅黄图》。
签书枢密院事省称。
官署名。清朝銮仪卫前所下设机构。顺治十一年(1654)置,掌扇炉、瓶盂、杌椅等。设掌印云麾使、掌司事治仪正各一人,共掌司事。
官名。 南朝梁置, 流外三品蕴位。
官名合称。夏代始置,即“四辅,”见该条。
官场用语。宋朝宰相常置数员,其先除者称首相或上相。官名。宰相分职,数人同任,居首位者称首相。《宋史·曾公亮传》:“公亮明练文法,更践久,习知朝廷台阁典宪,首相韩琦每咨访焉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