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元朝西南地区诸溪洞所置长官司之职官。位长官之下,协掌司事。多以土人为之。明、清沿元旧称,始作为土官名号之一,武职。湖广、四川、云南、广西、贵州等省设有。位次长官司长官,从七品。有自己所辖之土兵及
官署名。三国魏置,长官为掾。见《三国志·高堂隆传》。官署名,三国魏置,掌管会计,其长官称计曹掾。参看“计曹掾”条。
清朝都察院经历厅下属之办事机构。置经承一人,掌启用印信。
爵位名。明置为较低等封爵,以封郡王非嫡长之四世孙。官名。明宗室封爵有镇国中尉。《历代职官简释·镇国中尉》:“明制,宗室封爵奉国将军之下为镇国中尉,与将军同以镇、辅、奉三字为高卑之序。”
官名,东汉末年曹操置,掌议论军事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高堂隆传》:“建安十八年,太祖召为丞相军议掾。”
官名。春秋时吴国置。吴王夫差时吴国军队分中军、左校、右校。左、右两校各设司马。右校司马为右校长官,掌军政。《越绝书·外传·吴王占梦》:“王孙骆为左校司马,太宰噽为右校司马。王从骑三千,旌旗羽盖,自处中
吏名。宋朝谏院置。
佐吏对长官的尊称。《汉书·孙宝传》:“(孙宝)以明经为郡吏,御史大夫张忠辟宝为属欲令授子……宝曰:“高士不为主簿,而大夫君以宝为可,一府莫言非,士安得独自高?”
即“北院大王”。
官署名。即尚书省吏部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(670)复名吏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