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2古典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六部

六部

隋唐以后对中央行政机构吏部、户部、礼部、兵部、刑部、工部之总称。隋朝始设。初称吏、礼、兵、都官、度支、工,寻改都官为刑部、度支为民部。唐高宗登基(649),改民部为户部。秦汉时,九卿分掌中央行政事务。魏晋以后,由尚书分曹治事。至隋,始确定以六部为尚书省的组成部分,掌管全国行政事务。中唐至五代,六部权力削弱,形同虚设。北宋前期,军政归枢密院,财政归三司,六部所掌事务甚少,各部正官除特旨供职者外,余皆为寄禄官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六部复行其本职。西夏、辽、金各朝均仿汉制置六部。元朝以六部改属中书省。明初沿元制,洪武十三年(1380)罢宰相,废中书省,析其政归六部。至此,六部各自独立,直接听命于皇帝,地位更崇。清沿明制。清末光绪二十七年(1901),增设外务部,班列各部上。三十二年,改户部为度支部,兵部为陆军部,刑部为法部,又增设农工商部(工部并入)、民政部、学部等,六部之称遂废。


隋置吏部、礼部、兵部、都官、度支、工部六部,见《隋书·百官下·尚书省》。唐置吏部、户部、礼部、兵部、刑部、工部六部,也属尚书省。见《新唐书·百官一·尚书省》。其后历代沿置。见《宋史·职官三》、《金史·百官一》、《元史·百官一》、《明史·职官一》、《清史稿·职官一》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避房法

    选举制度。宋朝贡举考试考校试卷的一项规定。举人三场试卷,分发贡院帘内各房,由点检试卷官考校,决定高下去取。若举人与本房考官有亲属关系,则应避嫌,将试卷转别房考校,称避房法。铨试、公试、上舍试亦行此法。

  • 步挽

    以人力牵拉而行的车,亦称步挽车。皇帝在宫廷游宴时常乘之,有时则作为副车。当大臣年老体弱时,作为特殊恩遇,赐乘步挽入朝。

  • 撤任

    清制,督抚有权撤销所辖官员的职务,称为撤任。

  • 同判国子监

    官名。宋真宗乾兴元年(1022)置,员一人,以龙图阁直学士兼侍讲冯元为之。时国子监颇任贵游子弟之初仕者,资序与管库略同,故设此职以隆其任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罢。

  • 脱思麻探马军四万户府

    元朝地方军府名。秩正三品。隶吐蕃等处招讨使司,掌探马赤军,镇守脱思麻地区。置万户五员,千户八员,经历一员,镇抚一员。

  • 小乐部下大夫

    官名。北周武帝保定四年(564),改小司乐下大夫置,仍属春官府,为乐部次官,佐乐部中大夫掌音律,教授乐舞,管理各种伎乐的演奏。武帝建德二年(573),省六府诸司中大夫,遂成为乐部长官,称“乐部下大夫”

  • 世选

    辽代选官途径之一。世选之制在统治部族中实行,皇族四帐,世选北宰相,国舅五帐,世选南宰相。

  • 异事

    官职相同职掌不同。《诗经·大雅·板》:“我虽异事,及尔同寮。”郑玄笺: “我虽与尔职事异者,乃与女(汝)同官,俱为卿士。”

  • 盛京刑部侍郎

    官名。清朝盛京刑部长官。额设一人,满缺,秩正二品。总掌部务。

  • 车部曹

    官署名。西晋置。为尚书省三十五郎曹之一。设郎。或说属驾部尚书。东晋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