掌教化之吏。汉代郡府掌教化诸吏,其名称不一,左冯翊有教化史,见《两汉金石记》——《苍颉庙碑侧》;鲁有行义掾、史,见《孔庙礼器碑》;蜀有孝义掾,见《蜀学师宋恩题名碑》。
太平天国所设百工衙之一,主饰灯结彩等事。
见“太子左谕德”。
官名。辽朝北面官,总典群牧使司官员,总领诸路群牧文书簿册之事。
试任。为汉朝官吏任用制度之一,一般以一年为期,称职者可实授其职。《汉书·朱云传》:“可使以六百石秩试守御史大夫,以尽其能。”官吏在未正式任命前,令其试任比其职位高的官职,看其是否胜任,称试守。《后汉书
官名。北周武帝保定四年(564)五月丁亥,改礼部为司宗时,由原礼部旅下士改名,为春官府司宗中大夫属官,正一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职掌参见“司宗上士”。
官名。明朝通政使司置,左、右各一人,正五品,佐通政使掌受内外章奏封驳之事。
科举制科之一。五代后周世宗时始设,属于儒学类科目。宋太祖时沿置,不论前资、现任职官或是黄衣草泽之士,均许应诏对策。
官名。清内务府广储司所辖负责江宁织造官员,由司员内奏简。光绪三十年(1904)裁。
金制,官员犯公私罪及赃污者,称为犯选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