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府理曹
公府诸曹之一。《左传·昭公十四年》记晋国“叔鱼摄理”,理即掌刑罚之官,由此推之,理曹之职可能亦是掌刑罚。东晋初,晋元帝镇东丞相府置理曹,设理曹参军以掌理曹事。
公府诸曹之一。《左传·昭公十四年》记晋国“叔鱼摄理”,理即掌刑罚之官,由此推之,理曹之职可能亦是掌刑罚。东晋初,晋元帝镇东丞相府置理曹,设理曹参军以掌理曹事。
魏晋南北朝为尚书吏部郎的别称。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改吏部侍郎置,为吏部头司选部司长官,从五品。唐朝改名吏部郎中。官名。隋初吏部头司的主官为吏部侍郎,炀帝改诸曹侍郎为郎,后又改吏部郎为选部郎。唐武德
官名。北宋神宗熙宁九年(1076)置为太医局长官,选知医事者充任。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罢,改置太医局令。
州的等级之一。唐制为第七等,在辅、雄、望、紧、上、中之下。宋制为第八等,在辅、雄、望、紧、上、中、中下之下。辽、金、元分州为上、中、下三等,世祖至元初年以六千户以下为下州,取江南以后,以不及三万户为下
官署名。明成祖永乐五年(1407)置。为北京苑马寺六监二十四苑之一,属卢龙监。苑设圉长一人,从九品,下分各群,设群长,掌牧养马匹,以备军需。永乐十八年并入太仆寺。参见“卢龙监”。
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。乃月选班秩之一。按例应选官员到班无人,以他官替补任官之法。如单月选,小京官教习班例以三年期满者补用二人,六年期满者补用一人,三缺轮流选补,如三年期满无人,以六年期满者抵补。他官亦依
(1)武官名。北魏与北周设置, 用以褒赏勋庸, 北魏秩从六品上,北周秩四命。(2)武散官名。隋以襄威将军为散官将军,秩正八品下。
即汉五校尉营士。五校尉指屯骑、越骑、步兵、射声(各领士七百人)、长水(领士一千三百六十七人)。《后汉书·孝安帝纪》:“三公以国用不足,奏令吏人入钱谷,得为关内侯、虎贲羽林郎、五大夫、官府吏、缇骑、营士
官名。宋朝铃辖司副长官。北宋时期,知州若兼任本州钤辖,则以武臣一员为其副职。南宋因之。又改诸路都监为副钤辖。佐钤辖掌兵马之事。
官制用语。指代理、兼摄官职,魏晋以来或用之。唐制职事官非正除者或加“权”字,称权知、权判。北宋前期,寄禄官依散官品高下分权、行、守、试四等; 凡除授差遣,其资序较浅者亦带“权”字,暂代某职则带“权发遣
国民党政府立法院的内部机构。掌理文书的收发、保管,文件的分配、撰拟、编制,统计调查,会议记录,典守印信,会计、庶务,本院职员的任免,以及其他不属于各委员会及编译处事项。设秘书长一人,秘书六至十人,科长