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府墨曹
公府诸曹之一。《通典·职官十五》说:“两汉有决曹、贼曹掾,主刑法。历代皆有,或谓之贼曹,或为法曹,或为墨曹。”东晋初,晋元帝镇东丞相府置二十四曹参军,其后又置墨曹,设墨曹参军。北魏北齐三师、二大、三公府置墨曹行参军,北周大丞相府复置墨曹参军。
公府诸曹之一。《通典·职官十五》说:“两汉有决曹、贼曹掾,主刑法。历代皆有,或谓之贼曹,或为法曹,或为墨曹。”东晋初,晋元帝镇东丞相府置二十四曹参军,其后又置墨曹,设墨曹参军。北魏北齐三师、二大、三公府置墨曹行参军,北周大丞相府复置墨曹参军。
官名。北魏置,掌管与少数民族交往的事务。《魏书·崔挺传》:“(挺)拜中书博士,转中书侍郎”,“转登闻令,迁典属国下大夫。”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职员令未载。参见“典属国”。
见“公吏”。
殿中都令史简称。
官名。明朝内阁阁臣通称。原意是辅佐之臣,秦汉以后成为宰相的通称。
尚书都省左、右司郎官别称。洪迈《容斋四笔》卷一五《官称别名》: “唐人好以它名标榜官称”,“左右司(郎)为都公”。
东宫属官。洗亦作先。先马,即前驱。秦置,汉因之。掌宾赞受事,太子出行则为前导。西汉属太子太傅、少傅,秩比六百石,以十六员为额。东汉属太子少傅。三国魏因之,七品。蜀亦置。晋朝置八员,七品,为太子詹事属官
职役名。唐制,在农村除里正外,每村另设村正一人,满一百户的大村可设两名村正;村民不满十户的,就隶入大村,不另设村正。村正由里中居民推荐,里长选用,协助里正管理治安工作。
即“绫锦院副使”。
官名。①清末外务部之职官,为出使大臣之属官。光绪二年(1876) 始设书记官,后分为一等、二等,一等从五品。三十二年定制,每使馆设一名,奏补。掌使馆文牍。②清末新陆军职官。光绪三十年 (1904) 定
官名。《诗经·大雅·緜》说:“古公亶父,陶复陶穴。”意思是古公亶父有窑一样的地室、窑一样的洞穴。复通覆,孔颖达说:“《说文》云,覆,地室也。覆者,地上为之,取之于土,复筑而坚之。”北周置复工中士,正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