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东汉、三国魏、晋朝诸公、位从公府僚属,为西曹长官,掌府吏署用事。北齐司州、诸县亦置,置于司州者位在西曹书佐下,非西曹长官。官名,汉置,为太尉属官,掌府吏署用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一·太尉》。后世多
即“江南清吏司员外郎”。
武官名。见“团营”。
官署名。南宋临安府置,设正开拆官、副开拆官、下名开拆官。掌文书收发之事。
官名。三国魏始置,其职为管理内附的少数民族。其名号见于《通典·职官十八》“魏官品”条,有安夷护军、抚夷护军与诸护军。十六国时代西北诸国及北魏前期盛设护军,以统治既非本族又非汉人的地区。如《八琼室金石补
官名。北洋政府设置,依照民国四年(公元1915年)七月十九日公布的《乌里雅苏台、科布多、恰克图佐理专员公署章程》的规定,乌里雅苏台、科布多与恰克图三地各设佐理专员一人,职权与库伦办事大员相同,“总监视
清末地方驻防军,亦称巡防队。光绪三十三年 (公元1907年) 因为防军、练军及其他绿营、团练等杂项队伍章制不一,经过挑选,汰弱留强,凡年在二十以上三十五以下,身体强健者,一律按新军编制改为巡防营。每省
官名。辽朝北面官,兴圣宫长官,统领兴圣宫军民之政。下设副使、太师、太保、副中等职。
官名合称。即征东、征南、征西、征北将军。东汉献帝建安 (196—220) 中曹操置,三国魏沿置,二品。晋朝、南朝宋三品; 梁武帝天监七年(508) 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之二十三班; 陈二品、秩中二千石。北
民国五年(公元1916年)设置,见“护国军军政府军务院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