光禄寺典簿厅典簿
官名。明清时光禄寺置典簿厅,明制有典簿二人,录事一人。清制有典簿满、汉各一人,经承一人,掌章奏文移。每年夏季。统计一年中光禄寺出纳银数,汇缮支出酒、盐、米、布等物及库储金银器皿清册奏销。并掌本寺官员俸银、奖惩、考勤等事务。厅下设本房、俸粮科、厨役科,各设经承一人,办理分管的事务。
官名。明清时光禄寺置典簿厅,明制有典簿二人,录事一人。清制有典簿满、汉各一人,经承一人,掌章奏文移。每年夏季。统计一年中光禄寺出纳银数,汇缮支出酒、盐、米、布等物及库储金银器皿清册奏销。并掌本寺官员俸银、奖惩、考勤等事务。厅下设本房、俸粮科、厨役科,各设经承一人,办理分管的事务。
官署名。①隋唐五代尚书省工部第二司。掌天下屯田、京官职田、诸司公廨田及官园宅等,实则闲简无事。长官有屯田郎中一人,屯田员外郎一人为之贰,另有屯田主事等。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 改称司田司,咸亨元年(
官名。唐玄宗天宝十三载(754)改献、昭,乾、定、桥五陵署为五陵台,五陵令改为五陵台令,升一阶,各置一员,从五品上,掌守卫帝王山陵。初隶太常寺,玄宗开元二十五年(737)改隶宗正寺,天宝十二年载复隶太
官 署名。渤海国置,有令、丞。
以丞相为首的正规机构的官员称外朝官,皇帝的近臣如侍中、常侍、给事中等为内朝官,又称中朝官。此称自汉武帝始。官类名。汉代朝官从武帝以后分为中朝官与外朝官。由丞相领导的正规机构各官称为外朝官。至东汉,虽有
官名。战国秦国置。掌监察。《商君书·禁使》: “今恃多官众吏,官立丞监。夫置丞立监者,且以禁人之为利也。而丞监亦欲为利,则何以相禁。”
官名。见“司稼寺”。
官署名。宋神宗元丰八年(1085),改中书外省置。参见“中书门下后省”。
①国君即位。《左传·隐公三年》:“桓公立”。②设置官职。《尚书·周书·周官》: “立太师、太傅、太保。”《左传·僖公二十八年》:“立舟之侨以为戎右”。君主即位或封定后妃叫“立”,确定太子的名分,封拜王
文书名。明清下级官府向上级官府请示公务时使用的正式上行文。只能申报给直接上级,并要求上级有所批示,不得越级使用。
官署名。金朝置。掌本路税赋钱谷、仓库出纳、权衡度量。天德三年(1151)设于上京路济州。四年,改为济州路转运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