光省钱
唐五代带三省官衔兼官者给三省所纳之资。晚唐五代藩镇及使府参佐、州县官员带中书、门下、尚书省检校官,皆需纳钱,检校太师、太尉纳钱四十千,检校太傅、太保三十千,检校司徒、司空二十千。后唐明宗天成元年(926)各减半,检校仆射、尚书则由十五千减至七千,检校郎中、员外郎由十千减至三千四百,检校藩镇带平章事由一千贯减至五百贯。
唐五代带三省官衔兼官者给三省所纳之资。晚唐五代藩镇及使府参佐、州县官员带中书、门下、尚书省检校官,皆需纳钱,检校太师、太尉纳钱四十千,检校太傅、太保三十千,检校司徒、司空二十千。后唐明宗天成元年(926)各减半,检校仆射、尚书则由十五千减至七千,检校郎中、员外郎由十千减至三千四百,检校藩镇带平章事由一千贯减至五百贯。
女官名。掌女功程序、供御衣服、珍宝钱货锦采等物。《唐书·百官二·宫官·尚功局》:“尚功二人,掌女功之程,总司制、司珍、司綵、司计。”参看《隋书·后妃传序》、《金史·百官三·宫人女官》、《明史·职官三·
官署名。元朝地方监察机构,设于世祖至元十五年(1277),置司武昌路(今湖北武汉),监治武昌、岳州等路。二十五年,併入山南湖北道提刑按察司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地官府民部中大夫属官,正三命。职掌参见“畿伯中大夫”。
宋朝官府文书名。沿边州军将边境情况用实封申报尚书省、枢密院,称为边报。
官名,元置,属太禧宗禋院,员额二人,掌供应神御殿事。
官名。清朝内务府御茶膳房之属官。分掌宫内备办饮食及典礼筵宴所用酒席之事。初设茶房三人,清茶房四人,膳房二人。康熙六十一年 (1722)增设饭房一人。雍正元年 (1723) 又增设膳房二人。初隶总领、副
官名,汉武帝置,为三辅都尉之一。掌领兵驻守防盗贼,主地方治安,秩比二千石;后罢。东汉安帝时复置扶风都尉,掌护陵园。《后汉书·百官五·州郡》:“(尉)典兵禁,备盗贼,景帝更名都尉。武帝又置三辅都尉各一人
官名。光绪二十九年(公元1903年)五月,始以“钦命办理财政事宜”名义任命,同年九月又续派副职,以“会办财政处事务”名义任命。财政处并入度支部后,财政大臣罢废。参见“财政处”。
即右卫司马督。参见“司马督”。
官名。大理寺属官,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置四十八员,掌推按刑狱,正九品。唐太宗贞观二十二年(648)置十员,从八品下,掌出使推覆,后加为十二员。北宋初犹有定员,与大理正、丞分掌断狱,其后别置详断官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