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2古典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僧正司

僧正司

官署名。管理佛教事务之机构。元朝始设于各州,掌理僧尼词讼。凡遇僧尼与百姓发生词讼,则与地方官府共同处理。长官为僧正。武宗至大四年(1311)二月,仁宗登极,下令罢各级僧司衙门,遂废。明洪武十五年(1382)复置于各州,掌钤束一州之僧人。长官仍为僧正。清沿明制未改。


唐、明、清在州设的掌管僧众佛事的机关。见《明会典·僧录司》、《明史·职官三》、《清史稿·职官三》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振济委员会

    官署名。民国二十七年(公元1938年)国民党政府设置,属行政院,掌理全国振济行政事务。将振务委员会主管事项及内政部主管的振灾救贫及其他慈善事业,暨行政院难民救济总会所办事项并归办理。内部分置三处,以数

  • 枝官

    谓官府冗员。《韩非子·和氏》: “损不急之枝官,以奉选练之士。”

  • 威东将军

    官名。南朝梁武帝天监七年(508) 置,与威西、威南、威北将军合称四威将军。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二十一班,地位相当于安东将军。

  • 太淑人

    命妇名号。明、清置。以封正、从三品官员之母、祖母。

  • 门下主事令史

    官名。南朝宋置。门下省低级官员。

  • 礼部春官

    官名。太平天国后期设置,为礼部的主官,全称为殿前礼部春官,设正、又正、副、又副四人。参见“朝内六部”。

  • 州佐

    州郡的副职称州佐。如别驾、治中、主簿、功曹书佐、部郡国从事、典郡书佐、祭酒从事、中正等。见《通典·职官十四·总论州佐》。

  • 卫大将军

    官名。十六国后燕置,为高级武职,地位在卫将军上。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一品下,位在仪同三司下。太和二十三年改为二品,位在太子太师上。北齐沿置,仍为二品,在太子太师上,但已不统兵,为安排有军

  • 军需副

    海军相当官。北洋政府设于各舰,由一、二等军需官充任,掌军需事务。

  • 招讨大将军

    官名。将军名号,辽置,为招讨司官员,掌招讨事。见《辽史·百官志二·北面边防官·西南面五押招讨司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