僧会
官名。管理佛教事务之僧官。明洪武十五年(1382)设于各县僧会司,县各一人,为僧会司长官。品秩未入流,设官不给禄,颁发度牒。掌领一县之僧人。清沿明制,例由礼部拣选通晓经义之僧人充补,移咨吏部注册。
清朝在县设的僧官,掌全县僧众。见《清史稿·职官三·府僧纲司》。
官名。管理佛教事务之僧官。明洪武十五年(1382)设于各县僧会司,县各一人,为僧会司长官。品秩未入流,设官不给禄,颁发度牒。掌领一县之僧人。清沿明制,例由礼部拣选通晓经义之僧人充补,移咨吏部注册。
清朝在县设的僧官,掌全县僧众。见《清史稿·职官三·府僧纲司》。
见“翰林侍读学士”。官名。宋始置,属翰林学士院,掌为皇帝进读书史,讲解经义,备顾问应对,其地位略低于侍讲学士。宋初马宗元曾任此职,后多为侍从官以上的兼职。有以台谏兼侍讲者,如庆历二年(公元1042年)
官制用语。宋朝对官员的一种处分。若官员罪在编管以上,则追毁其有出身以来文字,除名降为平民,称为勒停,又称停任。官员降罚方式之一。宋制,官员犯罪即勒令停职,称为勒停或停任。
①周朝称来朝见的诸侯国君。《周礼·地官·大司徒》: “大宾客,令野修道委积。”贾公彦疏: “案《大行人》: “诸侯朝称宾。”②官名。掌迎送宾客。《史记·宋微子世家》: “(箕子曰)八政: 一曰食、二曰
官员选举制度。东汉献帝延康元年(220),曹丕即魏王位,从陈群之议,各郡置中正,评定本郡士族的品第,自第一品至第九品,分九个等级,称乡品。吏部根据中正所提供的家世及品、状来委任官职。起家官品阶与乡品有
这是乡公主与亭公主的合称。《后汉书·皇后纪》:“汉制,皇女皆封县公主,仪服同列侯。其尊崇者,加号长公主,仪服同蕃王。诸王女皆封乡、亭公主,仪服同乡、亭侯……其皇女封公主者,所生之子袭母封为列侯,皆传国
官名。秦朝至西汉成帝时置,属詹事,掌皇后宫中事务。官名,汉置,属詹事,掌宣中宫命,关通内外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·詹事》。
官署名。宋朝置,属入内内侍省,掌禁中宣索物品,给其要验,破除金银宝货钱帛合同事。设监官二人,以入内内侍充任; 典四人,主管官二人,以内侍充任。官署名。宋朝设此官署,掌管宫中财用,凡宫中需求、殿前赏赐,
官名。南朝梁置,武帝天监七年(508)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三班,普通六年(525) 改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八班。陈沿置,拟八品,比秩六百石。武官名。南朝梁置,为加官、散官性质的将军,秩第三班。陈沿置,秩
官名。明清置,见“茶马司”。
武官名。宇文泰为西魏丞相时始置,掌领亲信之兵。《周书·宇文神举传》记宇文神举“父显和,太祖(宇文泰)引为帐内大都督。”北周沿置,《北史·段达传》:“隋文帝为丞相,以为大都督,领亲信兵,常置左右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