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2古典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修撰

修撰

官名。唐朝置为史馆官,四人,掌修国史。玄宗天宝(741—756)以后,以他官兼职史馆者为之。初入为直馆。宪宗元和(806—820)以后,改以登朝官领史馆职者充任,未登朝官为直馆。集贤院亦设,无定员,多六品以下官员兼。宋沿唐制,设于史馆,掌修日历,实录院者掌修实录。宋初贴职有集贤殿修撰,徽宗政和六年(1116)改右文殿修撰,又增置集英殿修撰。金朝设为翰林学士院属官,与待制分掌词命文字,分判院事,无定员,从六品。元朝沿置,翰林兼国史院,三人,蒙古翰林院二人,集贤院一人。明清设为翰林院史官之魁,掌修国史。凡修日历、宝训、实录及史志等,分任撰著,考辑、检阅诸事。明洪武十四年(1381)定制三人,后多超制,无定员,以殿试一甲第一名进士,即状元除授,从六品。清宣统元年(1909)改从五品。


官名。唐朝史馆置修撰官,掌修国史。唐朝集贤殿书院也置修撰,掌刊辑经籍。见《新唐书·百官二·集贤殿书院、史馆》。宋代国史实录院有修撰、同修撰。史馆修撰、同修撰掌修国史;实录院修撰掌修实录。另外,宋代初期集贤殿,后来的集英殿、右文殿、秘阁皆置修撰。见《宋史·职官二·集英殿修撰》、《宋史·职官四·国史实录院》、元代翰林兼国史院、蒙古翰林院、集贤院都设修撰,从六品。见《元史·百官三·翰林兼国史院、蒙古翰林院、集贤院》。元代特授进士第一名为集贤院修撰,明清沿袭此制,状元授翰林院修撰,自此,又称状元为修撰。明代翰林院兼前代史馆之任,故翰林院置修撰。见《明史·职官二·翰林院》。清沿明制。见《清史稿·职官二·翰林院》。修撰一官,自唐以后,历代皆置,或属史馆,或属翰林院等。见《历代职官表·翰林院》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额外主事

    官名。参见“额外郎中”。

  • 县门下贼曹

    县门下吏名。汉置,见《堂邑令费凤碑》,《中部碑》等。职主侍卫,与门下游徽之职相近。县令出行,门下贼曹亦为前导,序次在门下游徼之前,可见此职地位在门下游馓之下。

  • 外务部

    官署名。清末新设的中央机构之一,即办理外交行政之总机构。光绪二十七年(1901),改总理各国事务衙门设。班列各部之首。掌管对外交涉。置总理亲王、会办尚书、兼会办左、右侍郎,各一人。改总办章京为左、右丞

  • 帐籍案

    官署名。南宋置,属刑部,掌行在库务、理欠帐籍。

  • 仓场侍郎

    官名。见“总督仓场侍郎”。官名。清朝户部设仓场衙门,其长官即仓场侍郎,主管京仓(京城内外粮仓十三所)、通仓(通州粮仓二所)的政令,负责漕粮收贮;驻通州。其所属有坐粮厅及各仓监督。因其总督各仓监督,所以

  • 临安府四厢官

    官名。南宋时分临安府城外内为南北左右厢,各置厢官以听民讼,分使臣十员以缉捕盗贼。分六都监界,分差兵一百四十八铺以巡防烟火。后罢城内二厢官,惟留城外二厢官。

  • 太子右鹤禁卫率府

    即太子右监门率府,武则天垂拱元年(685)改,中宗神龙元年(705)复为右监门率府。

  • 敷文阁学士、直学士

    官名。见“敷文阁”。

  • 小辅

    官名。 西周置。掌乐之官。 《师��簋铭》:“命汝司乃祖旧官小辅、众鼓、钟。”

  • 承衣

    官名。隋炀帝时宫中的女官名,虽名“承衣”,并无职掌,只是趋侍左右而已。《隋书·后妃传序》说:“炀帝时,后妃嫔御,无釐妇职,唯端容丽饰,陪从醼游而已……又有承衣刀人,皆趋侍左右,并无员数,视六品以下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