侦缉队
内外城巡警总厅所属机构。清宣统三年(公元1911年)内外城巡警总厅分别成立侦缉队与警备队,侦缉队专司侦探,设管带一人,帮带二人,司书生一人,下设一、二、三、四、五分队。各队设队官一人,队长二人,巡警二十二人。参见“警备队”。
内外城巡警总厅所属机构。清宣统三年(公元1911年)内外城巡警总厅分别成立侦缉队与警备队,侦缉队专司侦探,设管带一人,帮带二人,司书生一人,下设一、二、三、四、五分队。各队设队官一人,队长二人,巡警二十二人。参见“警备队”。
官署名。明朝南京工部所属机构。设提举一人,正八品,副提举二人,正九品,后革副提举。掌供办物料诸事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天官之属有内府中士二人,凡四方所献的玉帛金玉齿革兵器及一切珍贵的器物,都由内府收藏。凡出使四方的使节,由内府送交供给;王赠赐诸侯的礼物,王与冢宰赠予四方的礼物,亦由内府供给。北周天官府太
官名。见“司属寺”。
官名。北周置。《隋书·赵才传》: “才少骁武,便弓马,性粗悍,无威仪,周世为舆正上士。”一说属夏官府。正三命。官名。北周置,正三命,府属不详,可能是夏官府的属官。任此职者见《隋书·赵才传》:“周世为舆
又称“座主”。唐朝进士称主考官为座主。明清举人或进士称主考官或总裁为“座师”。明清科举之制,举人和进士分别称乡试和会试的主考或总裁官为座师。参见“座主”。
即“丹书铁契”。
清朝吏部铨选制度。乃月选班秩之一。指官员出缺,候缺者依序于指定缺分补授之例,满洲刑部司狱任职期满者,于双单月主事等官除不积缺外,升选十缺后升用一人。吉林、黑龙江主事期满,系汉军者,于双单月汉缺员外郎与
官名。明清通政使司之副长官。佐主官掌司事。明洪武十年 (1377) 设,一人。并设誊黄右通政一人。南京通政使司亦设一人,皆正四品。清顺治元年 (1644) 沿设,汉二人。乾隆十年 (1745) 裁一人
官名。①西周置。掌王家政之官。《逸周书·祭公》: “汝无以家相乱王室。”②西夏置。总揽军国大事。世袭。奲都五年(1061)毅宗凉祚立梁氏为后,以其弟梁乙埋任此职。春秋时代卿、大夫家中的管家。《礼记·曲
官制术语。清制,凡非常设机构中负责日常事务者为坐办。清制,凡非常设机关,其负责日常事务的官称“坐办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