传制
官名。唐朝门下省置二员、中书省置十员,流外四品,掌承传制敕。
流外官名。唐代置,中书省员额十人,门下省员额二人,秩流外四品,掌传送制敕之事。
官名。唐朝门下省置二员、中书省置十员,流外四品,掌承传制敕。
流外官名。唐代置,中书省员额十人,门下省员额二人,秩流外四品,掌传送制敕之事。
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,乃官吏升转资格之一。凡任京官郎中以下,小京官以上之职,外官道府以下,佐杂等官以上之职者,均需试俸二年、三年、五年,方能升转。康熙中定捐纳官试俸之制,乾隆中定满、汉捐纳及议叙升补等官
官名。东汉末曹操置。《三国志·韩暨传》:“徙监冶谒者”,“加司金都尉,班亚九卿。”管理铁器的冶铸制造。官名,东汉末曹操置,掌金属冶炼和铁器铸造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韩暨传》:“徙监冶谒者……在职七年,器用
官名。又称“兼尹”。清朝特派管理京畿之官员。雍正元年(1723)设,特简汉大学士、尚书、侍郎等部院大臣充任,无正员。兼掌顺天府所管一切政务、民事。
泛指掌占卜的官。《汉书·王莽传》:“署宗官、祝官、卜官、史官……宗、祝、卜、史官皆置啬夫,佐安汉公。”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秋官府田正下大夫庶中士佐官, 正一命。
官名合称,即左平和右平,为廷尉属官。汉置,掌刑法审判。汉宣帝地节三年初置左右平,秩皆六百石。东汉沿置,左右平各一人,掌平决诏狱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廷尉》、《后汉书·百官二·廷尉》。
官署名。南京临时政府设置,以局长为主官。
北洋政府时期第一届国会参议院的常任委员会之一。设委员长、理事各一人;委员,民国二年(公元1913年)为二十五人,七年(公元1918年)减为十五人。掌审查法制事项。
官名。为司天台监的佐官,助理本台事务,其地位低于少监。详见“司天台”。
因儿子功名而得受封赠的人。《儒林外史》二: “各家父兄听见这话,都各不平,偏要在荀老翁跟前恭喜,说他是个封翁太老爷,把个荀老爹气得有口难分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