会衔
官场用语。清制,凡公文由两人以上联合署名者称“会衔”。
官场用语。清制,凡公文由两人以上联合署名者称“会衔”。
三国吴地方兵之一。募集交州地区百姓所组成的军队。
官署名。清制,沿海地方的防守事务,由管辖该省区的将军、督抚责成各关道、守道、巡道分别管理,各道之下设厅,以管理防务。厅的主官为同知或通判。海防同知共十四人,其中直隶一人,奉天、山东、江苏、福建各二人,
见“监使”。
官名。金朝在京兆府耀州三白渠设规措公事,其官有规措官,正七品,掌灌溉民田。点检渠堰官一员,掌点检启闭泾阳等县渠堰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三》。
官署名。宋朝太常寺置,掌太医之事。
见“怯薛”。
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似为天朝典官,见于《省难记略》,所掌似为察访之事,无固定员额,官阶为职同将军。
明代皇帝直辖的宿卫军。见“京卫”。
掌管里社日常事务、主持里内祀神祭祖和集体娱乐活动的人员。《汉书·陈平传》:“里中社,平为宰,分肉甚均”。颜师古注:“宰,主切割肉也”。又《后汉书·王脩传》:“母以社日亡,来岁邻里社,脩感念母,哀甚,邻
清朝“寄信”(“廷寄”)的一种形式。详见“廷寄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