见“绣衣直指”。
宋朝贡举科目名。徽宗大观元年 (1107)设。 凡士人具备孝、 悌、 睦、婣、任、 恤、 忠、 和等八“行”,即免试贡入太学上舍,审察核实后授官。不能全备但达若干“行”者,可选为州学三舍生。后废。
元明以来地方之职役。清朝由州县派官充任。每甲辖数十百家,往往为一乡。乡中设乡约约束,有里长司劝化之事,而统归总甲管理,又,山西、陕西等处边外蒙古地方种地民人内亦设此官,位在十家长之上。每堡设牌头四名,
官名。即“精膳清吏司员外郎”。
官名。宋初太常寺少卿为寄禄官,置同判太常寺为太常寺的副长官。元丰改制始以太常寺少卿为太常寺的副长官。
武官名。明置,见“四卫营”。
官名。南朝梁置。流外三品蕴位。
官名。北周大象元年(579),宣帝传位于静帝,自称天元皇帝,内史司置上大夫为长官,亦称上内史。员一人,掌皇帝诏书的撰写与宣读,权力极重。正六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其职掌、官属参见“内史中大夫
官名。元置,见“行中书省”。
官名。渤海国置,司膳寺长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