亲属有犯法者不得任宿卫
官员任用限制之一。汉代有此项规定,如《汉书·萧望之传》即有“弟犯法不得宿卫”的记载。
官员任用限制之一。汉代有此项规定,如《汉书·萧望之传》即有“弟犯法不得宿卫”的记载。
官署名。辽朝北面官,掌制造兵器,为八坊之一。置坊使、副使等职。军器制造机构。辽始置,属北面坊官。以军器坊使、副使为正副主官。下设军器坊详稳司,其官有军器坊详稳、军器坊都监。
官名。即尚衣奉御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(670)复名尚衣奉御。参见“尚衣奉御”。官名。唐置,见“奉冕局”。
也写作“南阁”,汉朝丞相官署的别称,与“黄閤”义同。《后汉书·百官一·太尉》:“掾史属二十四人……黄閤主簿录省众事。”东汉许冲《上说文解字书》:“臣父,故太尉南閤祭酒慎。”段注:“太尉南閤祭酒,谓太尉
官署名。清朝宗人府所属之机构。掌修皇族谱牒。顺治十三年(1656)开馆。后定制玉牒十年一修,届修则开,修成则闭。设正、副总裁官,无定员,届修时由皇帝在宗令、宗正及大学士、礼部尚书、侍郎、内阁学士内钦派
官名。唐置,属御史台台院。由侍御史一人充任,主管东都留台事务。
见“监试”。
官类名。辛亥革命后中央各部中某些部由于工作的需要特设专门技术官,称为技术部员。因其资历、地位和职权的不同,又分做技监、技正、技士三等。南京临时政府时期技术官设置情况不详,北洋政府成立后,定技监为简任官
官名。战国秦置。在中央派驻地方的机构中担任副职官员统称。《睡虎地秦墓竹简 ·金布律》:“都官佐、史不盈十五人者,七人以上鼠(予)车牛、仆。”
称霸的王。《孟子·公孙丑上》:“夫子加齐之卿相,得行道焉,虽由此霸王,不异矣。”《史记·赵世家》:“诸侯毕贺,号称霸王。”《史记·项羽本纪》:“项王自立为西楚霸王,王九郡,都彭城。”
官名合称。北魏明元帝永兴四年 (412)七月,“置四厢大将,又放十二时,置十二小将”。(《魏书·太宗纪》)职掌不详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改定官制后未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