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2古典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京城巡防处

京城巡防处

官署名。清朝临时设置的京师卫戍机构。咸丰三年(1853),以太平军北伐,威胁京师,始设。掌京师防卫与治安事宜。置大将军一人,参赞大臣一人,巡防王大臣若干人,均特简王、大臣兼充。下设文案、营务、审案、粮台四处。五年裁。


官署名。清咸丰三年(公元1853年)五月为防堵太平军北上维护京中安全而设,其性质属于战备时期的军事联络、指挥和京师地区的治安机构。其具体职掌有防剿北伐军、调遣官兵、操练旗兵、训练团防、防守稽查、侦察情报、筹运粮饷及审理案件诸项。巡防处设大将军一人,参赞大臣一人,巡防大臣若干人,由皇帝特简,均为兼职。其下设翼长、领队大臣若干人,以副都统等官充任,派兵驻京畿和直隶各州县防堵、稽查;并有办事官四十八人,看守文卷官六人,书吏五十四人。同年九月设立内部办事机构,计有文案、营务、审案、粮台诸处。其后太平军北伐失败,京城巡防处亦于咸丰五年(公元1855年)五月裁撤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太史少令

    官名。隋炀帝大业三年 (607) 改太史局为监,置监、少监,后又改少监为少令。参见“太史令”。官名。隋置,见“太史监”。

  • 盐仓大使

    官名。明代置于各盐场,掌盐仓的管理。

  • 义兵将军

    官名。北魏初置。太武帝始光三年(426)封礼曾任此职,随司空奚斤率军征夏赫连昌,位在雍州刺史之上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改定官制后未见。见《魏书·奚斤传》。

  • 村公所

    村自治组织的执行机关。北洋政府时期设置。(1)山西省于民国十一年(公元1922年)实行“村自治”,村自治组织的执行机关为村公所,由村长、副村长和闾长组成。采取合议制。其职权为:一、办理行政官厅委办事项

  • 副长

    官名。(1)南京临时政府设于海军处和造币总厂,分别为处和厂的副主官。(2)北洋政府设于海军各舰艇,设于各舰者为舰长的副职,军阶为中、少校或上尉级;设于各艇者为艇长的副职,军阶为中尉级。

  • 骑士

    犹言“骑兵”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钟会传》:“令骑士从陆道,步兵从水道顺流浮渭入河,以五日可到孟津,与骑会洛阳。”秦汉的地方兵种之一。骑士即骑兵,西北边郡产马地区多用之。《史记·灌婴列传》记文帝三年(公元

  • 南京都虞候司

    官署名。辽朝置。掌南京诸军戒严执法等事。

  • 明信将军

    官名。南朝梁置。武帝天监七年(508)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四班,拟伏波将军等号,大通三年(529)定制后,班阶略提高,改拟光烈将军等号。

  • 才识兼茂明于体用科

    科举制科之一,唐宋设置,属于吏治类科目。唐于元和元年(公元806年)诏举,元稹等十六人及第。宋于真宗、仁宗时诏举。

  • 太孙舍人

    官名。南朝齐置,属皇太孙宫,职如“太子舍人”。肖遥昌曾任此职,参见《南齐书·肖遥昌传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