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2古典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京城善后协巡总局

京城善后协巡总局

官署名。清光绪二十七年(1902)设。掌京城警备、司法、公安及办理交涉事宜。辖文案、营务、发审三处及协巡局六、巡捕处六十二。置专职大臣一人,兼职大臣四人,以及提调、总办、会办、巡捕等官。二十八年撤销。


庚子事变后为维护京师地区社会治安而临时设立的警备、司法、公安机关。中日甲午战争后,帝国主义加紧了对中国的侵略和掠夺,光绪二十六年(公元1900年)暴发了反帝的义和团运动。俄、英、美、法、德、日、意、奥等帝国主义借口“保护在华利益”,组成八国联军,于同年六月发动侵华战争,占领了北京,慈禧太后携光绪帝逃到西安。八国联军侵占北京期间,管辖五城地面之权,属于各国占领当局,治安事务,五城兵马司不便与闻,于是清政府指令各占领区内绅董出面,征得洋官同意,组织绅办临时治安机构,俟地方复旧,即仍交由五城兵马司办理。遂于同年七月,分段设立公所,雇觅巡捕,办理“协缉盗贼”各事。公所名称各有不同,日占区一般称安民公所,德占区称普安公所,英占区称保卫公所。清政府与联军议和后,次年五月,各国军队将要撤退,京城地面即将交还时,清政府为处理善后,仿照“安民公所”的样式,成立京城善后协巡总局。其主要职掌为维持京城地区的社会治安,分段巡查、缉盗,审理案犯,办理交涉事件等。设专职大臣一人,兼职大臣四人,其下有提调、总办、会办、巡捕官等。总局内部组织分为三处:文案处,掌拟稿文移等事;营务处,掌巡防、捕盗等事;发审处,掌审理人犯、案件等事。总局之下设六个分局:在内城,按八旗方位,设镶黄、正白、镶白、正蓝旗四善后协巡局;皇城内设左右翼二善后协巡局。各分局均分段落设巡捕处,其中镶黄、正白二旗善后协巡局各设十五个段落巡捕处,镶白旗善后协巡局设十个段落巡捕处,正蓝旗善后协巡局设六个段落巡捕处,皇城内左右翼善后协巡局各设八个段落巡捕处。协巡总局于光绪二十八年(公元1902年)八月撤销,所有案卷、官物移交神机营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校尉丞

    官名,为校尉的佐官,掌文书等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。

  • 掌皮下士

    官名。西魏、北周秋官府田正下大夫掌皮中士佐官,正一命。

  • 太子桂坊

    官署名。唐置。《唐书·百官四上·东宫官·司经局》:“龙朔三年,改司经局曰桂坊,……比御史台,以詹事一人为令,比御史大夫,司直二人,比侍御史……(龙朔)三年,改司经大夫曰桂坊大夫,纠正违失。”《通典·职

  • 南院副承旨

    官名,辽朝置,属南枢密院,为都承旨的副职,掌承旨问对。见《辽史·百官志一》,参看“承旨”条。

  • 外宗

    官名。指王诸姑姊妹之女有爵位者。辅佐王后掌宗庙祭祀。《周礼·春官》: “外宗,凡女之有爵者”,“掌宗庙之祭祀,佐王后荐玉豆,视豆笾。及以乐彻,亦如之。王后以乐羞粢,则赞。凡王后之献,亦如之。王后不与,

  • 太常日者

    官名。北魏置,属太常。孝文帝太和二十三年 (499) 定为从七品下。

  • 太子右赞善

    官名。金朝置,属宫师府。掌赞谕道德、侍从文章。秩正六品。元世祖至元十九年(1282)置,员一人,隶詹事院。至元三十一年,太子薨,詹事院改徽政院,罢。其后置废不详。明、清称右赞善。

  • 都大提点坑冶铸钱司

    见“提点坑冶铸钱公事”。

  • 医曹吏

    官名,东汉置,为郡佐吏,掌医疗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华佗传》:“督邮徐毅得病,佗往省之。毅谓佗曰:昨使医曹吏刘租针胃管讫,便苦欬嗽,欲卧不安。”

  • 太平天国后期在“王”下陆续增设的“六等爵”之一。由“燕王”演变而成。天历甲申四年(1884),封秦日纲为燕王,后革去,故称“天燕”,始有是爵。位在福爵之下,属六等爵之第四等。系衔加“天”字,又别冠一字