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2古典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交通银行

交通银行

国家银行名。清光绪三十三年(公元1907年)十一月由邮传部奏准设立,名义上官商合办,声称纯系商业银行性质,经理轮、路、电、邮各局存款,实际上是国家银行。总行设在北京,行内特设总管理处,由邮传部派总理、协理各一人,管理总行、分行事务。另派管理铁路人员为帮理。总行、分行派总办一人,副办一人,专理一行事务。辛亥革命以后,交通银行改隶财政部。民国三年(公元1914年)交通银行改定章程,于四月七日公布《交通银行则例》,规定交通银行设总行于北京,国内外各地设立分行或分号。资本总额库平银一千万两,分为十万股,除前清邮传部为辅助交通事业所附入的四万股作为固定资本外,其余由民众承购。营业期三十年;经股东总会议决和交通部的认可,得向财政部呈请展期。其营业种类为:国内外汇兑;存款、储蓄;放款;国库证券,商业妥实期票的贴现;兑换外国货币,买卖生金银;经收各种票据、保管贵重物件;其他汇业、实业银行应有的营业。此外,得受政府委托,代理国库、经付公债本息、代收税款、办理国内外汇兑业务等。交通银行每年于总行所在地召开股东总会一次;会员每十股有一投票权,百股以上每五十股递增一权。设总理、协理、帮理各一人。总理和协理由股东总会就有四百、三百股的股东中选出,任期五年,连选得连任;帮理由路政局局长兼任。民国十六年(公元1927年)国民党政府成立后,立即着手建立其金融垄断体系,次年财政部改订交通银行条例,迁总行于上海,特许为所谓发展全国实业的银行。资本总额一千万元,内官股二百万元,商股八百万元。民国二十四年(公元1935年)增为二千万元,官商各半。此后交通银行成为官僚垄断金融资本的重要组成部分。其经营的业务仍为发行、存款、放款、储蓄、信托和代理国库等一般银行业务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反省院

    特种监狱名。国民党政府置,分设于首都及江苏、浙江、江西、安徽、山东、河北、广东等省。依照民国十八年(公元1929年)十二月二日国民政府修正公布的《反省院条例》规定,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得入反省院监禁:一、

  • 荫生

    参见“荫监”。

  • 钾仗都将

    官名。北魏置。《元融妃卢贵兰墓志》:“ (元景哲) 俄迁尚书祠部郎中,通直散骑常侍,朱衣直阁、钾仗都将。”(《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》图版一五○)

  • 司法部总务厅

    官署名。北洋政府置,属司法部。司法部由秘书和参事掌管本厅事务。其职掌为:一、法院的设置、废止,管辖区域的划分、变更事项;二、司法官和其他职员的考试和任免;三、律师事项;四、稽核罚金、赃物事项;五、司法

  • 资政院秘书厅

    官署名。清末资政院所属机构。宣统二年(1910)设。掌本院文牍、会计、记载议事录及一切庶务。置秘书长一人,一、二、三等秘书官各四人。下设机要、议事、速记、庶务四科及图书室一所。

  • 山人

    官名。一说即山虞。掌山林。《左传·昭公四年》: “山人取之,县人传之,舆人纳之,隶人藏之。”孔颖达疏:“山虞,掌山林之政令,知山人虞官也。”官名。春秋时鲁国设置,《左传·昭公四年》:“山人取之。“注:

  • 武库丞

    官名。西汉执金吾(中尉)属官,为武库令之副。东汉沿置,一员,秩三百石。南朝梁南、北武库二署各置二员,流外三品蕴位。隋朝卫尉寺武库署置为次官,二员,正九品。唐朝置二员,从八品下,玄宗开元二十五年(737

  • 司膳寺少卿

    官名。见“司膳寺”。

  • 理刑司员外郎

    官名。即“理刑清吏司员外郎”。

  • 障候

    官名,汉置,掌巡防守候障塞。《汉书·孙宝传》:“上乃顺指下宝狱,尚书仆射唐林争之,上以林朋党比周,左迁敦煌鱼泽障候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