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2古典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交通部法规委员会

交通部法规委员会

交通部直属机构。国民党政府交通部设置,编拟交通各种法规。依照民国十八年(公元1929年)一月公布的《交通部法规委员会章程》规定,本会设专任委员若干人,兼任委员若干人,均由部长分别聘任或派充,本部参事、司长、技监为当然委员;委员长、副委员长各一人,由部长就委员中指定;总编纂一人以副委员长兼任。委员长主持本会事务,副委员长助理本会事务。各种法规由委员长指定各委员分别起草,然后提交委员会议决。委员会由委员长召集,并为会议主席。本部已公布的各种章则,委员会认为有修正的必要者,得提出建议书,由部长核准修正之。本会分置电政、邮政、航政、普通四组,各组以专任委员及兼任委员若干人组成,各兼任委员得同时担任两组委员。各组设主任一人,由委员长商承部长就专任委员中指定之。本会因事务之需要得设秘书一人,办事员若干人,由委员长呈请部长派充;因缮校、记录并得酌用雇员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民政部尚书

    官名。清末民政部之长官。光绪三十二年 (1906),改巡警部尚书设。从一品。掌主版籍,整饬风教,绥靖黎物,以奠邦治。宣统三年 (1911),改民政大臣。官名。清末置,为民政部长官,员额一人。见“民政部

  • 仪制司郎中

    官名。即“仪制清吏司郎中”。

  • 参议院请愿股审查委员会

    北洋政府时期第一届国会参议院常任委员会之一。设委员长、理事各一人;委员,民国二年(公元1913年)为二十五人,七年(公元1918年)减为九人。掌审查请愿事项。

  • 车驾司郎中

    官名。即“车驾清吏司郎中”。官名。明朝始设此官,属兵部,为车驾司主官,掌管滷、仪仗、禁卫、驿传、厩马等。清朝沿用明朝官制,也设此官,掌管驿传、邮符、牧马等政务。清朝末年废。参看“车驾司”和“车驾清吏司

  • 怀方下士

    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夏官府职方中大夫怀方中士佐官,正一命。

  • 总理衙门

    即“总理各国事务衙门”。

  • 菙氏

    官名。《周礼》春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掌燃火之燋(苇草)和灼龟之契(荆木),佑助卜师占卜。《周礼·春官》: “隶氏,下士二人,史一人,徒八人”,“掌共燋契,以待卜事。凡卜,以明火蓺燋,遂龡其焌契,以授

  • 盐官丞

    官名,为盐官令或盐官长之副,佐令或长收盐税。参看“盐官令”条。

  • 护法军政府

    护法运动时期国会非常会议选举产生的军政府。民国六年(公元1917年)七月,孙中山反对北洋军阀解散国会,提出拥护约法、恢复国会的主张,率驻沪海军到广东。一部份议员离京南下,拥护孙中山护法。八月,南下议员

  • 车人

    官名。周朝置。主管车辆制造。《周礼·冬官·考工记》:“车人为车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