交涉使
官名。清末地方各省交涉使司之主官。掌主邦交。光绪三十三年 (1907) 始置于奉天、吉林二省。正三品。宣统二年 (1910),直隶、江苏、浙江、福建、湖北、广东、云南亦援例续置。
官名,清朝置,正三品,为交涉使司长官,掌主邦交。属官有佥事、科员、译官等。见《清史稿·职官六》。
官名。清末地方各省交涉使司之主官。掌主邦交。光绪三十三年 (1907) 始置于奉天、吉林二省。正三品。宣统二年 (1910),直隶、江苏、浙江、福建、湖北、广东、云南亦援例续置。
官名,清朝置,正三品,为交涉使司长官,掌主邦交。属官有佥事、科员、译官等。见《清史稿·职官六》。
见“中书五房”。官署名,唐初置,属中书门下。五房是:吏房、枢机房、兵房、户房、刑礼房。五房分曹办事,掌主众务,职同宰相,事无不统。见《新唐书·百官志》。
官名。东汉献帝建安(196—220)中孙权置。《三国志·宗室传》: “建安九年(204),(孙渝)领丹阳太守,为众所附,至万余人,加绥远将军。”三国吴沿置。两晋、南朝宋省置无常,八品。北魏孝文帝太和十
官名。南朝、北齐皆置。见“细作署”。官名。南朝梁设此官,属少府卿,掌制精美器玩之物,其佐官有丞。北齐细作署设令及丞,为该署长官,职掌与梁同。见《隋书·百官上、中》。
官名。明清都察院之属官。专司巡盐。明洪武(1368—1398)中设。后定制两淮、两浙、长芦、河东各派一人,任期一年。对所属都转运盐使司行监察之责。清初沿置,并增设福建、两广各一人。康熙(1662—17
官名。战国秦置。秦制,附设的官府机构称离官。长官称离官啬夫。《睡虎地秦墓竹简·金布律》:“都官有秩吏及离官啬夫,养各一人。”
北魏时以他官平决尚书事、参议朝政的一种名义。乃宰相之任。《魏书·尉眷传》:“寻拜侍中、太尉,进爵为王。与太宰常英等评尚书事。”
宫官名。南朝宋太宗定后宫百官时置。五品。
官名。战国赵置。掌收田赋租税的官员。《史记·廉颇蔺相如列传》: “赵奢者,赵之田部吏也。收租税而平原君家不肯出租,奢以法治之,夺平原君用事者九人”。掌收田租税的官吏。《史记·廉颇蔺相如列传》:“赵奢者
官署名。宋朝置,为六房之一。初隶于中书门下及枢密院,掌礼仪国信之事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后设于门下省、中书省,掌郊祀、朝拜陵庙等典礼之事。清朝亦置,为中央和地方官署中书吏的办事机构,六房
官文书名。宋朝官员、命妇进呈后妃、东宫的文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