五花判事
唐朝中书省议论军国大事,中书舍人各执所见,分别署名,谓之五花判事; 所署意见由中书侍郎、中书令审覆后,交门下省驳正,然后由尚书省颁下执行。
唐朝中书省议论军国大事,中书舍人各执所见,分别署名,谓之五花判事; 所署意见由中书侍郎、中书令审覆后,交门下省驳正,然后由尚书省颁下执行。
官名。清末陆军部之职官。光绪三十二年 (1906) 设。正三品。主掌承政厅秘书、典章两科事项。宣统二年 (1910) 撤。
官署名。元朝置。秩正三品,隶吐蕃等路宣慰司都元帅府。元初,置碉门(今四川天全)等处安抚使、鱼通(今四川康定东)等处达鲁花赤等官,招谕、镇抚当地吐蕃部落。世祖至元二年(1265),建哈答城(一作匣答,今
流内视品官名。唐初置,掌知刻漏。见“五官挈壶正”。
村落首领。《隋书东夷传流求国》:“国有四五帅,统诸洞,洞有小王。往往有村,村有鸟了帅,并以善战者为之,自相树立,理一村之事。”随之流求,即今台湾省。
官名。唐朝太子詹事府属官,置二员,正七品上,掌纠劾宫僚及率府之兵; 太子监国,一人与司仪郎、舍人分日受理启状。
宦官的贬称。《后汉书·宦者列传·序》:“和帝即祚幼弱,而窦宪兄弟专总权威……所与居者,唯阉宦而已。”《后汉书·董卓传》:“大将军何进,司隶校尉袁绍谋诛阉宦,而太后不许。”
官名。隋朝始置,员一人,从四品上,掌东宫诸门禁; 长史以下属官,同太子右内率,又有直长。炀帝大业三年(607)改名宫门将,降为正五品,监门直长改为直事。唐高祖武德五年 (622)复为太子右监门率府长官
官名。清朝内务府奉宸苑所属南苑之职官。协掌征收南苑地赋及管理行宫、寺庙等事。顺治十六年(1659)设,额定一人。
分曹侍御史的合称,晋置侍御史九人,分十三曹治事,其曹名如下:一、吏曹,二、课第曹、三、直事曹,四、印曹,五、中都督曹,六、外都督曹,七、媒曹,八、符节曹,九、中垒曹,十、水曹,十一、营军曹,十二、法曹
官名。隋、唐殿中(内)省尚乘局属官,统领习驭、掌闲、驾士,掌饲养调习御马之法。隋朝置十员; 唐朝置十八员,正九品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