五侯
1、公、侯、伯、子、男五等爵的泛称。《左传·僖公四年》:“五侯九伯,女实征之,以夹辅周室。”注:“五侯为公、侯、伯、子、男五等诸侯……五等之爵,公、侯、伯、子、男。”
2、指同时封侯的五人。汉成帝时,同时封的王谭、王商、王立、王根、王逢时,称为王氏五侯。东汉光武封王兴五子为侯;桓帝时封宦者单超、徐璜、具瑗、左琯、唐衡五人为侯。梁冀把持政权时,其子及宗亲五人为侯,人称梁氏五侯。
3、指权贵之家。韩翃《寒食》:“日暮汉宫传蜡烛,青烟散入五侯家。”
1、公、侯、伯、子、男五等爵的泛称。《左传·僖公四年》:“五侯九伯,女实征之,以夹辅周室。”注:“五侯为公、侯、伯、子、男五等诸侯……五等之爵,公、侯、伯、子、男。”
2、指同时封侯的五人。汉成帝时,同时封的王谭、王商、王立、王根、王逢时,称为王氏五侯。东汉光武封王兴五子为侯;桓帝时封宦者单超、徐璜、具瑗、左琯、唐衡五人为侯。梁冀把持政权时,其子及宗亲五人为侯,人称梁氏五侯。
3、指权贵之家。韩翃《寒食》:“日暮汉宫传蜡烛,青烟散入五侯家。”
官名。魏晋南北朝与都官郎互称,为尚书省都官曹长官。唐高祖武德三年(620)定置为刑部都官司长官,从五品上。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名司仆大夫,咸亨元年(670)复旧。五代沿置。北宋前期为五品寄禄官,不
官名。乡官。春秋齐国置。掌闾门开闭。《管子·立政》:“置闾有司,以时开闭,闾有司观出入者,以复于里尉。凡出入不时,衣服不中,圈属辟徒不顺于常者,闾有司见之,复无时。”
王莽增河南属县满三十,分为六郊州,每郊州置长一人,各掌五县。见《汉书·王莽传》。
官署名。清末法部八司之一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掌各省监狱、警察、习艺所罪犯名册、衣粮费用,编纂牢狱规则、统计书表事项。置郎中三人,员外郎、主事各四人。官署名。清末置,属法部。掌各省监狱、警察、
官署名。民国置,为国民政府直属机关之一。设文官长一人,承国民政府主席之命,指挥监督所属职员,掌理关于国务会议及府内一切文书、机要、印铸等事。下分文书、印铸两局。
官名。秦始置。西汉因之,为加官,位次中常侍,无定员。所加或大夫、博士、议郎,御史大夫、三公、将军、九卿等亦有加者。加此号得给事宫禁中,常侍皇帝左右,备顾问应对,每日上朝谒见,分平尚书奏事,负责实际政务
官名。隋朝门下省符玺局次官,置四员,从七品上。
官名。明洪武八年 (1375) 因事务繁剧,于户部总科置。一人,协尚书掌科事。十三年罢。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属铨叙部。掌理关于公务员任免审查事项,升降转调审查事项及关于公务员叙资审查事项。以司长为主官,下设科长、科员等,分理本司事务。
官署名。明建文(1399—1402)中,改通政使司而置,并改通政使为通政卿、通政为少卿、参议为寺丞。增设左、右补阙,左、右拾遗各一人。成祖朱棣即位,复旧制。官署名。明惠帝建文中改通政司为通政寺,改通政