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魏的一种封爵制度。即王、公、侯、子等爵位,皆可假授,称假王、假公、假侯、假子等。其地位低于同级真爵。《魏书·官氏志》:孝文帝延兴二年(472) 诏:“旧制诸镇将、刺史假五等爵,及有所贡献而得假爵者,
官名。明永乐元年 (1403) 置。见“礼曹清吏司”。
清代文选清吏司的内部机构。掌管京外各衙门笔帖式及天文生、各旗印务笔帖式照咨补放,铨选笔帖式各缺,考补贴写中书、库使。置经承、掌稿笔帖式以办理事务。
民国政府成立,初设海军署,不久改为部,设部长一人,掌管部务,政务、常务次长各一人,其属有总务、军术、军务、舰政等八司。
官名。东晋在京师置丹阳市长及丞,由丹阳尹管理。宋齐沿其制。至梁,设南北两市,各置令,属太府。定大市令为正四品。陈沿其制,虽品位较高,而士人常耻于任此管理市场的职位。《陈书·傅纬传》记载吴兴章华被后主任
官名。南北朝时幢的副主将,主要执行仪卫任务。北齐时将作寺亦置为属官,管理营造事务。
官名。隋初如北齐之制,左尚方署置令二人,丞八人,隶太府。炀帝时改属少府监。唐沿置,改称左尚方署,武后时去方字,称左尚署。设令一人,正七品下;丞五人,从七品下;又有府、史、监作、典事、掌固之属。掌供皇帝
吏职名。南宋临安府所属开拆司置,有正开拆官、副开拆官、下名开拆官,分管开拆司有关事务。参见“开拆司”。流外官名。宋于三司、开封府各置开拆官,诸州称开拆司,均掌收发文件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 (556) 仿《周礼》牧人置,北周沿置。地官府载师中大夫属官,掌国家的牧业生产,下设典牧下士以佐其职。正二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 (581) 罢。参见“牧人”。
官署名。唐玄宗开元十三年(725),改丽正殿修书院为集贤殿书院,简称集贤院,掌修书之事,置学士,以宰相及侍从官兼。宋初沿置,掌收藏、校勘典籍。与史馆、昭文馆合称三馆。设集贤殿大学士,由宰相兼; 集贤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