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等侍卫
官名。清朝侍卫中之第二等,武职正四品。由上三旗子弟中才武出众者充任。掌宫廷宿卫及随扈皇帝之事。顺治元年 (1644) 定制: 每旗五十人,共一百五十人。雍正五年 (1727) 始定,武进士一甲二、三名者得授此职。康熙三十七年 (1698) 增宗室侍卫,雍正七年,定宗室二等侍卫十八人,每旗六人。
官名,即二等侍卫官,清置,掌护卫皇帝和宫廷宿卫。雍正以前由前三旗子弟担任,从雍正开始改由武进士一甲第二、三名授此职。
官名。清朝侍卫中之第二等,武职正四品。由上三旗子弟中才武出众者充任。掌宫廷宿卫及随扈皇帝之事。顺治元年 (1644) 定制: 每旗五十人,共一百五十人。雍正五年 (1727) 始定,武进士一甲二、三名者得授此职。康熙三十七年 (1698) 增宗室侍卫,雍正七年,定宗室二等侍卫十八人,每旗六人。
官名,即二等侍卫官,清置,掌护卫皇帝和宫廷宿卫。雍正以前由前三旗子弟担任,从雍正开始改由武进士一甲第二、三名授此职。
官署名。民国二十五年置,掌征收货物税及印花税。属财政部税务署,设局长一人,总理局务。
官署名。又称“户部军需房”。清朝户部所属之临时机构。雍正六、七年间(1728—1729),以西北对准噶尔部用兵而设。专办军需事务。由怡亲王允祥等为办理军需大臣。当时西北两路军营,亦专设办理军需事务官员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仿《周礼》匡人置,北周沿置。秋官府蕃部中大夫属官,正三命。下设司匡中士以佐其职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参见“匡人”。
官名。南诏官,主礼,以清平官,酋望、大军将兼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明元帝泰常(416—423)间叔孙建自广阿镇将除使持节、都督前锋诸军事,楚兵将军、徐州刺史,率军进攻南朝宋。见《魏书·叔孙建传》。
官名。唐朝太常寺汾祠署长官,置一员,从七品下,掌神祀、享祭、洒扫之制。
科举制科之一。唐代设置,属于文类科目。垂拱四年(公元688年)诏举,房晋等三人及第。
官名。清朝内务府上驷院属官。掌治上驷院马驼疾病。额设六人,以厩丁、牧丁充补。
爵名。战国秦二十等爵第三级簪袅的别称。《睡虎地秦墓竹简·传食律》: “不更以下到谋人,粺米一斗,酱半升,采(菜)羹、刍藁各半石。”爵名,即二十等爵的第三级簪袅的别称。睡虎地《秦简·传食律》:“不更以下
官名。三家魏置为王太妃、公主属官,掌车马,九品。西晋王太妃亦置。1、春秋时卿、大夫的家臣。《礼记·礼运》:“仕于公曰臣,仕于家曰仆。”大夫称主,故仕于家者称家仆。2、王太妃和公主的属吏,掌车马,九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