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南朝梁置。武帝天监七年(508)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四班,拟伏波将军等号,大通三年(529)定制后,班阶略提高,改拟光烈将军等号。
官名。简称江南司员外郎。①清朝户部江南清吏司之副长官。佐理司务。然而亦有受堂官指派主稿或掌印,实领司事者。设满洲三人,汉一人,皆从五品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裁。②清初刑部江南清吏司副长官。顺治元年
官名。东汉献帝和平(190—193)中,任刘表为此职、荆州牧。三国魏时,与镇东、镇西、镇北将军合称四镇,多为持节都督,出镇方面。魏、晋及南北朝前期权势很重,后渐轻。三国魏定为二品;晋、南朝宋改为三品,
见“子城使”。
元朝侍卫亲军指挥机构。秩正三品。文宗至顺二年(1331)四月,由宣忠扈卫亲军都万户府改立。掌斡罗思军士。简称宣忠扈卫、斡罗思卫。置营于大都北,衙司在大都丽正门内。置都指挥使、副使等职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为春官府典命下大夫属官。北周沿置,后改典命为大司礼,遂隶大司礼,武帝保定四年(564),改大司礼为礼部,又为礼部下大夫属官。正一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
阶官名。金教坊二十五阶之第十九阶,秩正八品下。元十五阶第十阶,正七品。官名,也是官阶名。金朝的教坊官,自从四品始,以下分为二十五阶。正八品下,称协乐郎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》。参看“教坊”条。
官名。战国秦置。主管苑囿。《睡虎地秦墓竹简·内史杂》: “苑啬夫不存,县为置守,如厩律。”
北洋政府选拔司法官所实行的考试制度。依照民国四年(公元1915年)九月三十日公布的《司法官考试令》和《关于司法官考试令第三条甄录规则》的规定,司法官考试与文官高等考试合并举行,典试人员均由高等考试的典
官署名。元朝置。秩从五品,隶上都留守司,掌宫殿漆画等务。置大使一员,副使二员。